中共彬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彬州: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 “对症下药”精准“开方”除“病灶”

来源: 责任编辑:彬州市网站管理员 时间:2024-04-01 09:42 点击数 :

“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委在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中发现,你单位保障房管理工作存在资格审核把关不严、年度审核流于形式以及部分档案缺失、管理混乱等问题。现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如下监察建议……”不久前,彬州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向住建局发出了一份监察建议书。

针对发案单位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查找问题漏洞、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点,切实落实问题整改,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标本兼治是关键。建议书送达后,住建局立行立改,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审批流程,加强日常管理,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0日后,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将整改情况回复函送至该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并当面介绍整改情况。

近年来,该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警示灯”和“督办单”作用,将其作为放大监督功效的一把利器,作为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抓手,督促相关单位通过强化制度建设达到管根本、管长远的效果。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专项督查、信访举报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深挖症结、找准漏洞,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进行提醒督责,督促开展专项治理,做到既点“痛穴”指出问题,又开“药方”对症下药,确保纪检监察建议落地有声。

为避免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整改“走过场”、责任“挂空挡”、落实“打折扣”等问题发生,该市纪委监委遵循“谁管辖,谁提出”、“谁办理,谁提出”的原则,适时进行专项督导或进行“回头看”,通过对建议落实情况采取书面报告、电话回访、现场督查、随机检查等相结合的形式,督促被建议党组织、单位履行好主体责任,落实好问题整改,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建议、整改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真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问责生威,让纪律的严肃性和法律的刚性约束体现在“两书”的具体执行中。

据统计,2023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0份,督促5个单位开展以案促改,修订完善制度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