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州市纪委监委组织审查调查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切实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持续守牢审查调查工作“生命线”,确保审查调查“零事故”、走读式谈话“零事件”。
坚持强化办案安全意识,牢固树立无安全不办案的理念。对拟进行“走读式”谈话的,全面了解和掌握谈话对象的个人履历、身体状况、性格特点、家庭关系、工作表现、为人处事等情况,做到应知尽知,制定详细可行的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坚持“一人一方案、一人一预案”,为开展谈话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并严格按照相关审批程序逐级审批;谈话中如实记录谈话内容,谈话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确保安全文明开展谈话,坚持落实分管协管领导、室主任一线办案制度,强化对谈话工作的靠前指挥、跟进指导,强化现场把控,从纪法情理等多个角度做好谈话对象思想减压工作,确保谈话在组织关怀中进行;谈话结束后完成陪送交接单,保存谈话资料,并适时适度做好安全回访工作,向谈话对象传达组织关心,做好其心理疏导工作,在巩固谈话成果中防范安全风险。
该市纪委监委机关建立2间标准化谈话室,全市10个镇(办)和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建起标准化谈话室16间,均安装了同步录音录像监控设备等硬件设施,为审查调查工作提供良好环境和安全保障。强化制度约束,制订并下发《彬州市纪检监察机关“走读式”谈话安工作规程》《彬州市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工作规程》要求办案人员严格遵守谈话相关规定,严格把控审查调查谈话“前中后”全环节,确保审查调查依法依纪、文明安全进行。
该市纪委监委案管室常态化组织开展审查调查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当面反馈,建立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确保整改到位。紧盯审查调查事故易发多发重点环节,不定期对相关工作人员遵守审查调查安全管理规定等情况进行突击检查。2023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置247人次,第一种形态82人次,第二种形态155人次,第三、四种形态10人次,未发生审查调查安全事故,持续保持审查调查工作“双零”“双安全”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