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彬州市纪委监委严格按照案件审理工作“二十四字”方针要求,严把审理流程、定性量纪、回访教育、队伍建设“四关”,将政治思维与法治思维贯通统一,牢固树立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抓审理、把质量当作审理生命线的工作理念,不断提升案件审理工作质效。
规范审理流程,严把程序制度关。严格按照审理工作新要求,从规范审理工作流程和文书式样上做起,从案件材料的形式审核到受理、阅卷、审理谈话、请示报告、处分宣布执行等环节,均能做到从严执行、不打折扣;所有案件必须经过承办人认真审理、室务会讨论、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定。认真把好各道“关口”,对纪检监察室移送的案件按照证据要求标准,全面审理,坚守案件审理基本职责,敢于对不符合案件程序的问题和行为说“不”。坚持独立审理,敢于、善于提出不同意见,决不能简单地“走程序”“补手续”。
确保处理到位,严把定性量纪关。坚持集体审议,慎重审议,本着对案件质量、被审查调查人员负责,客观分析违纪人员的违纪行为和危害后果,准确运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给予恰当的定性量纪。对个别案件定性量纪引用条款不准确、不翔实,多次与审查调查组沟通、协调,确保党纪政务处分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确保执行到位,严把回访教育关。定期做好案件处理的回访,及时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联系,加强对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相关规定的检查,确保处分执行到位,发挥好教育惩治和挽救干部的目的。截至目前,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81人次,利用宣布处分之机开展“一案三说”警示教育40多次。
突出严管厚爱,严把队伍建设关。为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案件审理工作,加强审理干部锻炼培养,针对镇办案件办理情况、审理人员特点和短板,彬州市纪委监委结合“三化”建设,安排镇办纪委干部“跟班学习”,由经验丰富的审理业务骨干作为帮带导师,与年轻审理干部“一带一”或“一带多”结成对子,通过开展案件交叉审理和参与特定案件审理等“以案代训”,帮助年轻干部尽快掌握审理业务知识,真正实现以学促干、以干促进。今年,共抽调9名纪检监察干部到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学习锻炼。(彬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