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案件查办质效,彬州市纪委监委制定印发《案件审理工作“一案一评查”办法(试行)》,对受理的案件实行“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整改”,推动案件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工作提质增效,不断提高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坚持质量为上。聚焦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法)”二十四字要求,严格审核把关,细化案件质量评查评分细则,列出扣分项和对应分值;
坚持快查快评。案件正式受理后立即成立2人以上审理组进行阅卷评查,及时将发现问题反馈回案件承办单位,给问题整改争取充足时间,有效防止案件带病上会;
坚持问题导向。将发现问题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对于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案突出问题深入剖析、找准症结、分类施策,汇总后反馈各办案部门系统整改;对于个性问题,列出整改清单,“点对点”反馈,并督促立行立改、落地落实。评分和整改结果作为各办案单位年终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坚持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案件审理部门与案件承办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机制,案件审理室既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审核把关,也要主动加强沟通配合,充分听取案件承办部门的意见,了解掌握案件全貌、政治生态等背景情况,共同解决案件审查调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去年11月以来,彬州市纪委监委通过“一案一评查”审理案件17件,提出反馈意见76条,案件承办部门根据反馈意见已逐项完成整改。
“纪委监委作为政治机关,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的第一生命线,我们要坚持“一案一评查”长效机制,学会“在鸡蛋里面挑骨头”,敢于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持续提升案件质量,确保把每个案子办成铁案,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彬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
(彬州市纪委 冯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