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彬州市探索建立“巡纪组”三方联动抓巡察整改工作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了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形成了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切实推动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三方”集中参加巡察反馈会议。彬州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从参加巡察反馈会开始就着手巡察整改工作,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反馈会结束后,市委巡察办第一时间将被巡察单位的反馈意见及时抄送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督促开展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同时向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以发提醒函的形式明确各巡察整改阶段监督任务重点,推动整改监督责任高效落实。
“三方”联席会议听取整改情况。为及时了解掌握巡察整改进展,统筹安排监督力量,整改期间,组织召开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三方”联席会议,集中听取被巡察单位负责人汇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共商解决整改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形成共商共管良好巡察整改机制,最大限度凝聚各方监督合力,提升了巡察整改实效。一届市委巡察以来,已召开“三方”联席会议7次。
“三方”联审巡察整改相关资料。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方案、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等相关资料实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三方联审”,三方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和业务工作中了解掌握的情况,各有侧重地审核存在问题,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最后统一由市纪委监委汇总后反馈给被巡察单位修改完善。目前已对48个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材料进行了联审会签,有力确保了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三方”联合检查验收整改成效。3个月集中整改期结束后,成立由市纪委监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巡察办参与成立的巡察整改联合检查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考核验收,百分制量化赋分。对赋分60分以下的党组织督促限期整改,定期跟踪督查回访,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党组织进行严肃问责追责,公开通报曝光。巡察开展以来,联合开展检查验收10次,发通报函6份,约谈整改不力的党政“一把手”2人,一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率达到100%。(彬州市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