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彬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

来源: 彬州市纪委 责任编辑:bzsjw 时间:2020-12-09 16:59 点击数 :

为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1、彬州市农业经营管理站站长陶新社违反规定选派驻村干部的问题。2017年8月-12月,陶新社未按照《彬州市脱贫攻坚“四支队伍”管理办法》选派驻村包扶干部,采取工作人员轮流驻村的办法开展扶贫工作,且不按规定发放驻村干部扶贫补助,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年7月,陶新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水口镇吕兴村监委会主任郝双宏产业项目申报工作不细致的问题。2020年1月,郝双宏在向镇脱贫办申报贫困户产业项目时,因工作不细不实,导致贫困户产业项目少报,给2户贫困户造成经济损失4000元。2020年6月,郝双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新民镇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高小民老庄基腾退监管缺失的问题2019年7月,高小民负责畔村易地搬迁贫困户老庄基腾退工作。在验收工作中监管缺失,导致该村易地搬迁户用他人房屋顶替自己旧住宅进行拆除,违规领取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奖励性补助金。2020年11月,高小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