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肃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文明驾驶,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现将3起酒驾处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彬州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工作人员池迎军酒后驾驶问题。2019年9月22日,池迎军酒后驾驶小轿车,被执勤民警查获。2019年9月24日,被彬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治安处罚。2020年6月,池迎军爱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彬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工作人员卢盼酒后驾驶问题。2019年5月9日,卢盼酒后驾驶小轿车,被执勤民警查获。2019年5月10日,被彬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治安处罚。2020年6月,卢盼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3、彬州市城市建设征收补偿中心工作人员王晓民酒后驾驶问题。2019年8月19日,王晓民酒后驾驶小轿车,被执勤民警查获。2019年8月23日,被公安局交警大队治安处罚。2020年7月,王晓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但仍然有部分党员干部以身试法,触碰底线,影响党员形象,造成严重后果。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问题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加强自我约束,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坚决杜绝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各级党委(党组)和基层党组织要肩负起强化党纪国法教育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从源头上杜绝酒驾醉驾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