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彬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落实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报告报备制度的六条措施

来源: 彬州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彬州市网站管理员 时间:2021-12-31 15:18 点击数 :

 

为全面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加强自我监督管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队伍。根据《省纪委监委机关带头执行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报告报备制度的六条措施》,制订我市相关措施。

第一条加强宣传教育。在全员培训班次中,开设“严格落实自觉执行打听、干预和请托违规办事报告报备制度”课程,将有关要点纳入培训测试。定期向委机关和市委巡察办、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各镇(街道)纪(工)委干部发送打听、干预和请托违规办事报告报备制度相关要求提醒短信,使报告报备情形、程序和要求人人尽知。利用彬州市廉政网、彬州市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同步集中开展宣传,提升社会知晓度,减少来自系统内外的打听、干预和请托违规办事,营造不敢、不能、不想的浓厚氛围。(责任室:市纪委组织部)

第二条领导班子带头。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报告报备规定,每月报告一次打听、干预和请托违规办事情况,同时督促分管、协管室部、单位严格落实报告报备有关要求。

第三条抓住关键环节。把办案和巡察作为重点,将“严格遵守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报告报备规定,如遇相应情况依规依纪报告报备”作为纪律要求,在核查组、调查组成立之初、巡察工作开始之际,对核查、审查调查、巡察人员进行提醒教育,审查调查和巡察工作结束时形成专项报告并报委主要领导。(责任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三纪检监察室,市纪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

第四条 紧盯重点岗位。对从事信访受理、线索管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使用措施审批、案件审理以及党风政风监督、案件监督管理、党风廉政情况意见回复等工作及其经办人员,各相关室部负责人重点管理,市纪委组织部重点监督。(责任室:市纪委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市委巡察办)

第五条加强对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每月向市纪委监委报告一次打听、干预和请托违规办事情况。(责任室:案件监督管理室)

第六条 加大查处力度。每月汇总委机关和全市报备情况,每年选取2至3个重点案件和1至2个巡察组,对涉案人、被巡察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回访,主动发现问题。对打听干预和请托违规办事的问题线索优先调查核实,对跑风漏气、以案谋私、干预办案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例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通报曝光。(责任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三纪检监察室、市纪委组织部)

第七条本规定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规定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