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和行车安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行车安全,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管理权限及管理原则
委机关公务用车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办公室根据公务的轻重缓急的原则进行妥善派车。公务用车由办公室主任进行统筹安排。
二、用车范围
委机关公务车辆为公务执法车辆,保障委机关室(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案件审查调查工作,严禁公车私用。
三、用车程序
1.用车室(部、派驻纪检监察组)必须填写《彬州市纪委监委干部职工出差下乡车辆审批单》,经办公室主任签字指派后方可用车。未经指派擅自出车造成交通事故和车辆损失的,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
2.驾驶员一律凭派车单出车,不得私自出车。市以外用车须按指定的路程行车并按时返回,不得随意改变行程,确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行程或廷长出车时间,须与办公室联系并得到批准后方可。
3.严格执行用车制度。派出车辆完成工作任务后,必须及时将车辆停放到行政中心,如因个人原因私用车辆不按时归还,造成的交通事故和车辆损失,一切责任由个人承担。坚决禁止酒后驾车,如因此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四、油耗管理
车辆加油执行储油卡制度。办公室要确保车辆用油,驾驶人员用车前后必须检查车辆油量情况,油量不足时要及时加油,油卡由驾驶员保管,定期核对金额,确保用油安全。
五、车辆维修
维修和保养执行定点制度。需要维修和保养的车辆,由驾驶人员提出维修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办公室主任签字核实,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在定点维修厂签字挂账,财务人员统一结算。
六、安全管理
1.驾驶人员要爱惜车辆,保持车容整洁,乘坐舒适。要经常检修车辆,做到小病及时排除,不带病出车,防止和杜绝一切不安全隐患。
2.按规定及时办理车辆保险和年检。车辆保险必须及时购买。驾驶人员应当及时提醒办公室主任车险使用状况,确保安全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