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一刻不停歇地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在中国共产党彬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23日)
宋 泽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代表第十六届县纪委常委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为主线,牢牢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一)两个责任落细落实
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作为重要职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落实责任清单制度,形成级级有担子、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印发了《关于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六个一”活动的通知》,制定了《彬县“谁分管谁谈话”工作暂行办法》,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一年来,开展常规性谈话320人次,调查性谈话280人次,处置性谈话50人次,其中县级领导谈话43人次,发现突出问题64个,提出整改建议77条,追究了1个镇党委书记的主体责任,约谈了3个镇纪委书记,25名科级干部被问责问效,有力推动了“两个责任”落实。
(二)监察体制改革蹄疾步稳
按照中省市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县委带头扛起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担任“施工队长”。县纪委负起专责,各部门密切配合,改革任务顺利推进。1月20日,县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人员培训、制度建设、纪法衔接等工作及时展开,实现了纪检检察职能的全面融合,为形成反腐败合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作风建设成效显著
紧盯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对各级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四条禁令”情况进行明察暗访60次,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0起,党纪处分5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件3件。坚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全年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41件,党政纪处分56人,通报典型案件12起。坚持不懈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围绕煤炭采空区搬迁安置、干部作风、脱贫攻坚等问题,举办电视问政3期,一些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解决;与电视台新开办“每周聚焦”栏目,持续曝光工作中各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播出节目29期,对15个单位进行督促问责,进一步深化治庸成果,提高了政府工作效能。
(四)惩治腐败力度不断加大
坚持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初核各类问题线索493件,同比增长265 %;立案审查245件,同比增长172%;结案224件,同比增长152%;党政纪处分249人,同比增长89%;移送司法机关8人。严肃查处了太峪镇原群丰村党支部书记王学宗、村文书胡友军侵吞惠农资金案,北极镇史家河村党支部书记史群才等人贪污惠农资金案,有力释放了违纪必究、执法必严的强烈信号。
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层层设防、治于初萌、防微杜渐。全县实施第一种形态52人,占27.5%;实施第二种形态党政纪轻处分186人,占55%;实施第三种形态党纪重处分55人,占13%;实施第四种形态移送司法机关8人,占4.5%。实现由注重“惩治极少数”向全面“管住大多数”的转变。
(五)“三个助力”有效落实
认真落实省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积极助力精准扶贫脱贫、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秩序规范三场攻坚战。组织开展了“四查十看访民情、强化监督助脱贫”活动,共开展专项检查96次,编发通报6期,通报批评67人。印发了《关于坚持十个“零容忍”助力脱贫攻坚的通知》,对脱贫攻坚中作风不实、违规使用资金等十种行为严查快处。全年立案112起,党政纪处分112人,移交司法机关3人。全力支持铁腕治霾专项行动和泾河西区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立案20件,党政纪处分17人,移交司法机关2人。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涉及市场秩序整治的有关问题实行立项专办,先后立案查处32起经营盗版图书、村霸沙霸等扰乱社会市场秩序行为,有力净化了市场环境。
(六)巡察工作扎实开展
牢牢把握政治巡察不偏离,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去年6月底成立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县委巡察办公室,配齐了巡察办领导班子,为巡察工作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制定了《巡察任务清单》《彬县县委2017-2021巡察工作规划》,明确巡察总体要求,绘制巡察工作“路线图”。全年共开展两轮常规巡察,巡察单位6个,发现问题74条,提出整改意见86条,移交问题线索19件,党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管党治党不严等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纪委和县委正确领导、精心指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鼎力支持、密切配合的结果,更是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无怨无悔、辛勤付出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不严格,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有的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漠视党纪国法,利用职权以权谋私、官商勾结,搞利益输送、插手工程项目、干扰执纪执法等问题反映依然强烈;有的党员干部作风不严不实,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一些单位“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比较突出。有的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缺位,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报告处置的不及时报告处置,该问责的不去问责;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和能力还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对于这些问题,今年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政治责任
党的十九大提出一系列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论断、重大举措,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牢把握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战略部署落地生根。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维护核心的政治自觉。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担负着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必须树牢“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带头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履行职责。要积极践行“四个意识”,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各个环节。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纲和魂,是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的科学理论和行动指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的精髓要义;要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学出更加坚定的信仰、更加纯粹的忠诚、更加牢靠的担当;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大局中去谋划、去部署、去推进。
(三)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面临的风险挑战的长期性、复杂性、严峻性,决定了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决不能有差不多、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必须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指导方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思想建党、纪律强党、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要在党的建设新的布局中找准纪律检查的定位和职责,严明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四)学习党章尊崇党章,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履行职责的总依据。十九大通过的党章,规定了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把党章规定落实到纪律检查工作中。要坚持不忘初心,真正做到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要坚持聚焦主责主业,严于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既不断增强原则性、战斗性,又不断增强科学性、精准性,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再出发。
三、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建设创新、活力、开放、绿色、幸福新彬县提供坚强保障。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坚决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力协助党委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重点,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干部“带病上岗”、“生病前行”,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严格请示报告制度,纪委的重要工作要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厉防范和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对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的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坚决防止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危害党的团结、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今年结合县委“三清查一党性体检”活动,严查一批吃吃喝喝、团团伙伙的典型案件,严查一批赌博、酒驾、吸毒等恶行,严查一批在微信朋友圈、QQ空间、网络论坛上散布传播谣言等行为,严查一批妄议妄评中央政策方针、诽谤攻击中央的恶劣行径。对于这些问题,县纪委监委直接受理,不下转、不移交,“零容忍”,严肃查处。
(二)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规范运行机制。严格执行即将颁布的国家监察法,认真落实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与司法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等制度,保障调查工作的规范化,形成衔接有序、监督有力、制衡有效的运行机制。按照刑事诉讼证据标准调查取证,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强业务融合,促进监督、执纪、问责与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流程全面融合,执纪执法同向发力,实现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有序对接、相互贯通,推动深度融合。
实现全面覆盖。按照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县纪委监委要于年底前完成综合派驻改革,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派驻机构设置参照市级执行,并通过赋予镇办纪检机构和干部相应监察职责、设立监察员等方式,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实现监察机构全覆盖,无死角。按照国家监察法的规定和管理权限,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实现监察范围全覆盖。
(三)铁纪重拳纠“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坚持寸步不让。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细则、县委实施办法落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坚持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管出习惯,化风成俗。今年将重点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公车私用、高价彩礼、私车公养和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在机关或企业食堂等场所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一桌餐”等问题;重点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怠政懒政问题。着力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热衷于政绩工程、数据造假、欺上瞒下、回避问题、庸懒无为等现象,抓住典型、坚决问责、持续推进作风建设,顺应群众期盼。
注重作风教育。继续深入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动,发挥“活教材”的警示作用。把习近平总书记在梁家河的七年知青岁月,作为党性教育的生动教材,组织党员干部体悟蕴含其中为民造福的初心、追求真理的精神、埋头苦干的作风、攻坚克难的意志、中华复兴的梦想。督促领导干部严格律己修身,严格家教家风。
(四)扎实开展巡察工作,充分发挥利剑作用
深化政治巡察。立足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坚定政治方向,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基本要求,深入开展巡察工作。重点检查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以及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政治生活是否严肃、党的组织是否健全,着力解决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
提升巡察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统筹安排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开展机动巡察。开展巡察要深,发现问题要准,分析问题要透,反馈意见要实,督促整改要严。抓住整改这个关键,建立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保证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五)坚持抓早抓小,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加强纪律教育。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学习的必修课,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今年,县纪委将于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通过听讲座、看话剧等方式,丰富教育内容,深化教育效果。同时,以约谈函询、参加会议、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形式渗透常态化监督教育,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问责问效、通报曝光、下发监察建议、记入干部廉政档案等方式及时予以处置。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下功夫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使批评教育成为常态,关口前移、防患未然。在谈话函询上深化,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发挥诫勉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和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防止敷衍塞责、欺瞒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
(六)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今年将重点查处一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案件;重点查处一批在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案件,持续释放高压严打信号,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同时,要严格依纪依法审查调查,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今年,各镇办要按照标准建设规范谈话室,确保审查调查“零事故”。
深化“三项机制”。今年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四城同创”的关键一年,也是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为切实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县纪委决定对以下六种行为进行容错纠错:对在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中因大胆履职、大力推进,出现一定失误或引发矛盾的;对在推进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探索性失误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对在“四城同创”工作中因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出现失误或偏差,但能够积极主动消除影响挽回损失的;对在脱贫攻坚中因积极主动揽责、勇于担当作为,出现一定失误或非议行为的;对在招商引资和争资争项中,因政策界限不明确或不可预知的因素,导致工作出现失误或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对在全县“四大攻坚战”中因勇于破除阻碍、触及固有利益造成一定损失或引发信访问题的,坚决予以容错纠错。真正做到为担当者担当、为尽责者尽责、为干事创业者撑腰壮胆,让肯干事、敢担当、勇创新的干部无顾虑、有舞台、底气足,充分调动全县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
(七)重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突出整治重点。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一批贯彻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坚决查处一批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坚决查处一批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一批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坚决查处一批“蝇贪”“村霸”“沙霸”;坚决查处一批涉黑腐败,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其“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坚决查处一批设租寻租、搞权钱交易、不作为、乱作为等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
在此,我代表县纪委监委严正声明,县域内一切参与黑势力活动、包庇纵容黑势力、充当黑势力“保护伞”的违法乱纪行为,限会后一周内到县纪委监委主动交代问题,逾期被群众检举揭发并经查实的,坚决顶格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八)持续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推动管党治党责任无死角、全覆盖。今年将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六个一”活动。各级党委(党组)每季度要开展一次主体责任履职情况分析自查;听取一次纪委(纪检组)专题汇报;对所属基层站、队、股、所主要负责人要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带头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一次自我对照检查;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协调督办,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充分利用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件,开展一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动,“以案说纪”、“以案说法”。通过“六个一”活动的开展,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加大问责力度。对上级决策部署不传达贯彻、不督促落实,对职责范围内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放任不管、压案不查或阻挠调查,对班子成员腐败问题失察或发现问题不报告,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敷衍塞责、查处不力,对下级单位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的问题不及时纠正处理或责任追究不力等问题,坚决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党委(党组)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的主体责任,又要追究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唤醒责任意识,倒逼责任落实。
四、坚持刀刃向内,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干部“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建立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在此,我谨代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向大会作出庄严承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坚决做到“四个决不、五个表率、六个不准”,请全体党员干部监督落实。
决不徇私枉纪,决不纵容包庇,决不说情打招呼,决不给违纪者当“掮客”。提高政治站位,争做“四个意识”的表率;强化纪律约束,争做讲政治讲规矩的表率;忠诚履职尽责,争做有担当有作为的表率;严格要求自己,争做干净廉洁的表率;坚持学思践悟,争做能力过硬的表率。不准泄露秘密,不准以公谋私,不准违法乱纪,不准吃喝赶场,不准参与赌博,不准奇装异服。真正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规范约束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埋头苦干、奋发有为,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着,以坚如磐石的决心,一刻不停歇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努力为建设创新彬县、活力彬县、开放彬县、绿色彬县、幸福彬县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