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彬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本网评论丨政绩观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责任编辑:彬州市网站管理员 时间:2026-03-16 10:38 点击数 :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①政绩观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政绩观是干事创业的“指南针”,是检验党性修养与宗旨意识的“试金石”。一段时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问题。政绩观的根本指向,始终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既是党百余年奋斗的价值遵循,也是新时代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核心准则。坚守这一根本,才能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正确政绩观,是立党为公的本质彰显。是否始终站在人民立场上,为了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这个最大的“公”,是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重要分野,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政治属性的根本标准。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来没有自己的特殊的利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始终是我们党的初心使命,是全党的共同价值追求。这就决定了,党员干部必须坚持正确的政绩观,把大公无私、一心为公作为始终坚守的政治品格和行为准则。

  立党为公,就是要始终以党和人民事业为重,摒弃私心杂念,不谋私利、不图虚名,干实事、出实绩。现实中种种政绩观错位现象,比如急功近利,追求“短平快”的显绩,忽视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本位主义严重,只顾局部利益、眼前利益,损害全局与长远发展;搞数字政绩、表面文章,把精力放在“材料美化”而非实干担当上,等等,实质都是背离立党为公初心,把政绩当作谋私工具的表现,最终只会贻误事业、失去民心。

  正确政绩观,是执政为民的实践要求。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执政的根本立场是人民立场,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党员干部权力来自人民,就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多做为民造福的实事好事;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执政成效的根本标准,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就决定了,党员干部必须坚持正确的政绩观,把“为民”作为执政办事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执政为民,就是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把群众的“小事”当作大事来办,用真心真情换取人民群众的笑脸。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政绩的参与者、评判者,党员干部的政绩,离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就没有实际价值和意义。从脱贫攻坚中扎根基层的驻村干部,到疫情防控中冲锋在前的党员先锋;从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完善民生保障,到治理生态环境、守护绿水青山,这些扎根群众、服务群众的实干之举,才是最有温度、最有分量的政绩。

  正确的政绩观从哪里来,对广大党员干部而言,其实并不难回答,道理大家都懂,难就难在树立和践行。历史进入2026年,这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的重要一程,是“十五五”关键时期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全党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坚决有力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又砥砺党员干部作风品行,十分重要也正当其时。

  正确的政绩不是喊出来的,而是干出来的。新时代新征程,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临复杂严峻的风险挑战,更需要党员干部以实干立身、以实绩报国。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不搞脱离实际的盲目攀比,不做劳民伤财的无效虚功;勇于担当作为,面对困难不退缩、面对矛盾不回避,在攻坚克难中破解发展难题,在改革创新中激发奋进动力;坚持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一茬接着一茬干,一棒接着一棒跑,把宏伟蓝图一步步变为现实;坚守廉洁底线,严守纪律规矩,始终沿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方向前行,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唯其如此,才能保证政绩不偏向、不走样。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终身课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永恒追求。新时代党员干部,必须时刻校准政绩观“坐标”,牢记初心使命,坚守人民立场,以实干为荣、以实绩为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在新的赶考路上交出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优异答卷。(尔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