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日至2024年1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镇党委及下辖村级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4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永乐镇党委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深刻领会市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镇党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深入研究和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及时调度整改情况,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永乐镇党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针对堵点难点问题,逐项拉出计划清单,明确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整改任务按期实现阶段性目标。根据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4个问题细化分解了32个问题,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1)学习方法单一,学习仅停留在一人领学,没有开展研讨交流并结合镇村实际制定落实措施。2021年9月、2022年2月、2023年9月至12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均只开展了一次研讨交流。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领导干部轮流领学、业务干部学业务知识、普通干部当会开展交流发言的方式开展干部集中学习45次,同时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红色影视,开展知识竞赛等充实学习方法。二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科学制定学习计划,通过举办读书班进行学习,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现场参观等方式学习党规党纪。三是印发《2024年永乐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召开了党纪学习教育中心组专题研讨交流会。已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研讨交流4次,四是制定《关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永乐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实施方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学习宣讲。
(2)学习常态化落实不够。部分党委班子成员、村支部书记对乡村振兴主要内容不能结合自身职责予以理解掌握。机关支部“学习强国”仍有6名同志1月份积分为个位数,2022年党纪党规知识测试五名同志得分低,未及格。
整改情况:一是设置每周三固定学习日,学理论、学政策、学业务,推动机关学习常态化、长效化,在机关内部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二是加强干部“学习强国”日常学习管理,并及时向学习强国投稿。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已开展两次意识形态专题党委会。二是对各村意识形态半年工作进行考核,并督促各村整改反馈问题。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其中2024年6月份在白村开展端午节志愿者活动;8月份在永乐村开展“习语润咸彬彬有礼”宣讲活动;9月份在军村开展中秋节志愿活动;10月份在福源社区开展重阳节活动上门为孤寡老人清洁卫生。
3.关于“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1)产业发展巩固不力。镇党委对集体产业发展管护落实不力,产业中后期管理不够细致。未有效结合各村优势发展特色产业。村集体经济发展薄弱。白村2021年种植120亩果园,高辉村2020年建成的42亩苹果园除草施肥打药管理措施不到位;2019年红岩河村栽植的65亩梨园未挂果;高里坊村托管的22.3亩苹果园连年套种,致使果园长势差。军村、叱家村、湫沟村集体产业发展滞后,2021、2022年均未完成发展集体产业任务。高里坊、田家村、红岩河、叱家村、军村未完成2023年镇党委短期集体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各村经济联合社种植的中药材、玉米、普遍存在管理水平不高,经济效益相对低。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永乐镇集体产业园管理制度》,对村集体产业园管理定期检查指导。二是对全镇5个村的“一村一园”每周检查一次、每月部署一次并通报管理情况,4个村果园已进行托管。三是2024年各村共发展中药材1000亩、种植特色产业酸枣150亩、发展烤烟育苗大棚13个,提高了经济效益。
(2)社区管理工作滞后。镇党委对(村)社区管理工作滞后。福源社区、家园社区物业服务跟不上业主需求,环境卫生脏乱差。家园小区集中供暖未运行,小区居民采暖季频繁上访。街道公共卫生间仅有2处,且一处因故关停。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两个社区物业公司进行了约谈,配齐了保洁和安保人员,社区环境卫生彻底整改到位。二是家园社区已召开全体业主会议,全体业主对是否运行空气能取暖进行了表决,并签字。三是街道公共卫生间已修理到位并对外开放。
(3)互助资金协会运行管理不够严格。互助资金管理制度落实不够严格。资金借贷率过低,助农增收作用未充分发挥。全镇(高辉村、红岩河村、叱家村、田家村)4个互助资金协会财政注入资金共计282万元,资金总额307万元。叱家村未严格执行资金借贷相关规定。其中2018年至2020年违规出借互助资金累计70万元,相关人员受到党纪重处分。田家村借款逾期9.2万元未收回。2023年红岩河村、高辉村未发放贷款,田家村放贷7万元,叱家村放贷4万元,放贷率仅3.9%。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永乐镇互助资金协会工作专班,每季度对全镇4个互助资金协会借款手续进行审查,2024年以来各协会借款手续完善,未存在违规借贷现象。二是网格员利用每周入户排查、生物质禁燃、医保政策宣传、人居环境整治等入户时对互助资金协会政策宣传100余次,提高了政策宣传入户率。三是对田家村互助资金协会成立以包片领导牵头的催收专班,研究逾期贷款追缴办法,同时对田家互助资金协会下发督办函,逾期贷款已全部追回。
4.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主动作为不够”的问题。
(1)污染防治主动作为不够。2022年、2023年永乐镇大气污染指数居全市镇办第五名;部分村对污染防治工作安排不周,巡查不经常;各村均在老地窑、沟边倾倒返光膜。各村背街小巷不同程度仍存在生活垃圾不入桶、焚烧秸秆落叶等现象。走访期间湫沟村、红岩河村、田家村等村有零星焚烧秸秆。
整改情况:一是每周三召开机关干部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思路,新要求,加强干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利用雾炮车对街道长期雾炮喷洒,减少扬尘污染。三是加强康洁公司考核,确保路面清扫、垃圾清运到位。四是印发《永乐镇生物质禁烧及森林防灭火工作考核奖惩管理办法》,同时逐户上门宣传禁烧政策,同时利用无人机开展巡查,确保无露天焚烧事件发生。五是通过印发宣传单、倡议书、发放环保手提袋等方式进行环保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环保意识。截至目前,永乐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位列全市镇办第4,较2022、2023年上升一个位次。
(2)养殖场监督管理不到位。部分养殖场距离居民区较近,养殖场粪便处理不及时,蝇虫滋生,环境卫生差。如军村养牛场、高里坊养牛场等。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永乐镇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加强养殖户畜禽粪污处理检查。二是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畜禽粪污处理不及时的问题下发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三是联合市农业局对镇养殖场进行了检查,督促各养殖场规范管理。
5.关于“‘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1)自查问题不够严肃认真。各村党支部查摆问题清单未认真聚焦“勤快严实精细廉”查找存在问题,如白村仅自查出2条问题、叱家村查找3条问题。镇机关干部及村副职自查问题缺项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各党支部对自查问题进行了回头看,已制定整改措施,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落实。二是各支部通过党员大会,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认真查摆个人问题。并对自查不够严肃认真的干部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已要求重新上报自查问题。三是镇党建办对各村上交的自查问题进行严格审核,确保问题查摆不走过场。
(2)矛盾化解不及时、不彻底。镇村干部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不及时、不彻底,导致地畔、生产路通行等矛盾频发。全镇3500亩苹果园改耕后,辖区内高辉村五组、叱家村三组、湫沟村三、四、五组未及时进行田间道路整修拓宽,大型耕作机械进地困难,影响群众生产并引发矛盾纠纷。
整改情况:实行矛盾纠纷“三级联调”模式,网格员入户调、村干部坐班调、科级领导接访调,今年来共化解矛盾纠纷101起,调解率99%以上,其中地畔纠纷的调解率100%。
目前,高辉村、叱家村、湫沟村已对生产路进行整修拓宽,具备大型机械进入田间耕作的生产条件。
(3)承包合同专项清理工作效果不明显。至今全镇有9个村完成承包合同专项清理913份。各村不同程度存在只完成合同续签,机动地承包费未按期收回。全镇1370.1亩机动地只有三个村经济联合社收回97亩,仅占7%。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镇913份合同综合研判,各村对机动地欠款事项进行民主讨论,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二是结合村情实际,对于不合理占用的,深入清理合同欠款,累计清缴合同欠款17万元。三是对合同清理白村002号合同未能及时上交合同款项问题,起诉至人民法院,经调处追回合同欠款2000元。
6.关于“党委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1)“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时未做前期调查研究、讨论记录不认真详细。2022年3月24日研究工程决算及低保申请人员时未详实记录参会人员发表意见,只简单记录无意见、一致通过。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会、集体学习会多次组织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条例进行专题学习和讨论,通过深入学习,提高了全体领导干部民主决策意识。二是完善了永乐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为镇党委、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做到了专人记录,指定党政办一名责任心强的干部专门负责“三重一大”记录,做到记录详实,准确完整。
(2)管理制度落实不够,教育批评、约谈提醒不到位。2020年3月、4月检查部分镇村干部不到岗,2022年镇2名干部未及时到岗,个别干部请假次数多、时间长均未严格按管理制度进行批评教育,约谈提醒。
整改情况:一是镇纪委加强监督,对全镇到岗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全年检查22次,对未按照要求考勤人员进行约谈,全年约谈干部4次13人。二是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镇纪委不定期对请假情况进行抽查,推动工作作风持续向好,切实增强镇村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工作作风不实不细”的问题。
(1)“三务”公开不彻底。镇政府2023年通过信息公开网站公开23条,2022年镇公开信息共计779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只公开15条。2021年镇公开政府信息330余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网站的文件政策公开25条。对低保调整、集体资产发包等情况公开范围不广,村公开栏多无内容,走访群众不同程度存在对村务、党务、财务等情况不清楚。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政办牵头负责,各办公室协调配合,确定专人具体抓落实,完善了政务公开网络体系。二是规范信息公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目录,按时更新医疗保障、农业生产、低保调整等相关政策文件,法律法规,已更新信息23条,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三是将村级“三务”工作纳入村级班子年度考核内容,定期对村级“三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整改完善,确保“三务”公开工作不走形式。
(2)述职报告有抄袭。白村2021年支部书记述职报告、叱家村、永乐村年终工作总结不同程度存在网上抄袭。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建办加强对各村上交的述职报告的审核,对存在网上抄袭情况的党支部书记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进行整改,白村、叱家村、永乐村已按照要求重新上报材料。二是加强对支部书记思想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摒弃弄虚作假的错误行为。
(3)林长制工作责任落的不实。各村对护林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2023年3月叱家村、红岩河村、高辉村巡山防火不认真,发生森林火灾。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永乐镇林业资源保护管理办法》,明确护林员巡查责任、林长监督责任,各护林员有序开展巡查工作,特别是重点祭祀日期、秋冬季加大巡查力度。二是组织开展了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印制宣传横幅20条,印发宣传彩页2000份。三是已设立永乐镇生物质禁燃及森林火情有奖举报电话,并向各村群众广泛宣传。
2.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票据审核不严格。原始凭证附件不全。2020年支出污水处理厂设计费0.6万元,未附合同及实施公司单位相关资料;2021年5月干部省外培训,未附批文且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2021年公务车违停罚单100元入账。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共同学习《永乐镇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规范报销意识。二是财务人员日常严格审查凭证单据的合法性、合规性,确保报销流程和签字规范、有效。
(2)账务处理不规范。应收应付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记账凭证未标注原始凭证附件张数;2022年、2023年账务未及时记账装订。
整改情况:目前挂账已全部清理,安排专人已将2022、2023年记账装订完成,2024年严格按照镇级制定的财务制度审核报账资料,严格报账程序。
(3)超预算支出。2021年劳务预算支出4万,实际劳务费支出16.69万元。
整改情况:2024年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不出现超预算支出。
(4)差旅费未及时结算。2021年2月支付2020年后半年差旅支出共计3.16万元;2021年6月支付前半年差旅费4.85万元。
整改情况:已印发《永乐镇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周审批、月结算制度报销差旅费。
3.关于“基础设施建设仍有短板”的问题。
(1)通组路仍有待完善。湫沟村三、四、五组生产路约1000米未修、新农村路面返沙未修。白村八组通组路硬化不彻底。
整改情况:湫沟村新农村路面返沙问题已维修到位,湫沟村三、四、五组生产路、白村八组通组路硬化问题,我镇将继续对接市交运局、财政局争取项目资金,并列入2025年修建计划,按照“轻重缓急”的治理原则,陆续修建到位。
(2)道路排水不畅。高辉村、田家村、叱家村、湫沟村等通组道路排水渠未及时规划疏通并硬化,雨季排水不畅,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高辉村一、二组20户群众水渠经常堵塞。田家村六组13户、湫沟村二、四组排水渠不通畅。叱家村叱高路七、八组40多户群众、湫沟村五组通组路无排水渠。
整改情况:叱家村七、八组水渠已修,高辉村一、二组排水渠堵塞处,已清理到位不存在安全隐患。湫沟村、田家村对本辖区的排水设施进行专项排查,列出基础设施维修清单。下一步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陆续完善好两个村排水设施。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3条)。
1.关于“党建工作抓得不够实”的问题。
(1)党建与业务融合不够。党委未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党建工作谋划不到位,未做到党建与业务共同促进。2021年、2022年镇党委会未专题研究安排党建工作,2021、2022年镇机关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照搬党委工作年度工作计划,未联系镇机关支部工作实际。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联系机制,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制定基层党建工作月重点任务及周任务清单,明确完成时限及要求,确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二是每月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加强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党的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相互支撑。
(2)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有力。镇机关与所辖村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制度执行不到位,支委会、党员大会等以学习文件、传达会议精神为主。镇机关支委会议内容主要为政治学习,市委组织开展的“解放思想谋发展、转变作风办实事”专题组织生活会只有党委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村级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剖析问题主要以班子成员为主,普通参会党员未认真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未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目的。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通过每月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支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二是通过党员大会等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肃认真参与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组织生活,组织镇机关党员干部赴长武县亭北村革命活动旧址开展廉政教育,开展“七个一”系列主题活动,举办缅怀先烈活动,提高了党员参与组织生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党员管理不够规范。党员积分管理、党员评议等台账填写不及时、不规范。流动党员学习只在网上推送了学习内容、邮寄了资料,缺乏有效的监督监管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将党员管理情况纳入村级季度考核内容,督促党支部规范党员管理。二是各党支部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建立流动党员台账,指定专人对接,及时了解流动党员的工作、生活和思想状况。
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党风廉政教育抓得不紧。廉政谈话、述职述廉等落实不严格。党风廉政工作纪实内容为安排当前中心工作、组织学习,重要岗位廉政谈话少。对处分党员后续教育帮助不够严格,镇村近年受处分党员未在组织生活会上深刻检查,没有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4年《镇党委及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永乐镇纪委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1次、开展班子成员谈心谈话2次。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全年共开展警示教育15次,召开“一案三说”警示教育会7次7人,一定范围内宣布受处分人员处分决定,本人进行表态发言,并加强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三是镇纪委配备专职人员3人,做到专事专人,提高整体工作能力和水平。
(2)述职述廉不扎实。2021年、2022年党委班子成员自查问题有雷同。白村、高辉等村党支部述职述廉有部分内容网上抄袭。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科级干部思想教育,增强领导干部政治意识,严肃对待述职述廉工作。二是镇党建办对存在雷同现象的报告要求其重新上报,并严格审核各领导及支部书记上交的述职述廉报告。
(3)监督责任落得不实。镇纪委开展项目化监督汇报中未点名存在问题村,均以个别村指出存在问题,监督作用没有完全发挥。
整改情况:一是镇纪委按照市纪委每月下发的重点任务监督内容,结合我镇实际工作,研究制定监督检查方案,明确监督内容和监督事项,实施精准监督,全年共开展各类监督检查134次,发现问题现场反馈,并对发现问题进行全镇通报,全年运用“第一形态”处理党员干部7人;二是全年镇纪检干部参加各类培训8次,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提升镇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能力。
3.关于“基层组织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1)基层组织建设有短板。镇党委对基层队伍建设不重视,村班子成员责任使命感不足,主动参与工作不积极。班子成员变动频繁,影响基层组织稳定性和凝聚力。2021年3月村两委会班子换届后,叱家村、福源社区监委会主任未参与工作,7月份红岩河村支部书记、监委会主任辞职,永乐村支部副书记辞职,高里坊、红岩河监委会主任辞职,家园社区2022年12月党支部书记辞职后空缺至今。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全镇基层党组织“分类指导、争先进位”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要求按照“一村一策”认真落实整改,确保进位提升工作取得实效,推动基层组织建设有效提升。二是目前已配齐各党支部班子成员。
(2)借调人员较多。镇机关一般干部56名,其中市级各部门借调16人,占全镇干部的28.6%,影响在岗干部工作积极性和部分业务工作的开展。
整改情况:按照市委组织部及人社部门要求,现已召回部分借调人员,并严格按照借调审查程序,加强对干部借调工作管理。
(四)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2条)。
1.关于“整改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的不实。镇党委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重视不够,第一责任人整改责任落得不实,对反馈的政治学习不够扎实、抓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性不够及宣传不到位的问题由分管领导牵头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清单,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并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工抓好落实。二是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建立整改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并进行销号管理。镇党委召开4次专题会议推进问题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关于“问题整改长期坚持不够”的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开展不经常、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本轮巡察不同程度仍存在。各村党支部未严格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大会,田家、红岩河、湫沟村党员未按时缴纳党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每月对各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确保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大会等组织生活规范化。二是将缴纳党费工作纳入季度村级党建工作考核内容,每月通过工作任务清单督促提醒各支部按时规范缴纳党费,确保党费缴纳规范化制度化。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坚持以务实的作风推进各项工作,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快速发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思践悟、融会贯通,把“两个维护”“四个意识”铭刻心中,着力增强管党治党的自觉性坚定性,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二)突出整改成效。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防止反弹回潮;对于整改还不到位的事项,严格跟踪督办,盯紧抓实,确保如期完成;对于需要结合日常工作长期坚持落实的问题,以永远在路上的良好精神风貌,持续扎实推进。
(三)做好建章立制。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治本,以问题为导向,分类梳理分析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好规范制度。同时,对出台的相关制度,注重落实,狠抓执行,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靠制度规范约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行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9-34781091;电子邮箱:226727917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