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彬州市委巡察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围绕巡察整改各环节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整改工作流程,构建起有序衔接、系统联动的全周期巡察整改闭环管理体系,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整改前精准指导。在每轮巡察反馈阶段,同时下发巡察整改工作提示,明确整改工作程序、方式和有关资料报送要求,指导被巡察党组织扎实有序开展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坚持参加反馈会,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强化压力传导,推动整改落实。反馈意见同时抄送市级分管领导,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单位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整改中压实责任。在集中整改阶段,被巡察党组织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党组织书记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全过程领导、督促和把关,重点难点问题亲自领办督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将巡察整改纳入日常监督及时跟进,采取电话督办、发函督办、现场督办等方式进行督促整改。市委巡察办加强对反馈问题、移交线索的跟踪管理,及时汇总分析整改进展情况,增强巡察整改监督合力。
整改后联合验收。在集中整改验收阶段,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对被巡察党组织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及整改通报等相关整改材料实行“三方联审”,整改完成情况三方联合验收,构建起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和巡察机构“三方联动”加强整改的工作格局,形成覆盖巡察整改全周期的责任体系和制度流程。(彬州市委巡察办 林建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