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彬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彬州市司法局党组关于二届市委第三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责任编辑:彬州市网站管理员 时间:2024-05-24 17:56 点击数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3日至6月21日,二届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9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我局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深刻领会市委巡察工作有关精神,严肃认真对待反馈意见,深刻剖析,深挖根源,对症下药,努力使整改成效转化成为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不竭动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排部署。局党组专门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军同志任组长,其他局科级领导为副组长,下属单位及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整改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局党组先后召开专题会议3次,对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了《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彬司党发〔2023〕19号),夯实明确了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及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召开局机关会议2次,随时解决整改中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有力促进整改工作开展。

二是强化工作责任,推进整改落实。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4方面9项问题,局党组逐条明确了整改责任人、责任单位和责任股室,细化了整改措施,并按照“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整改要求,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做到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整改结果不彻底不放过、整改效果不明显不放过,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为了有力促进整改工作推进,局党组专门成立了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督查组,坚持每月至少深入各司法所和各股室2次,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及时向局党组汇报整改推进情况,以全面掌握工作推进和整改中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四是注重与实际结合,不断巩固成果。在整改中局党组始终将巡察整改与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班子队伍建设、干部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紧密相结合,并下大力气抓好各项工作,努力使整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为市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截止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市司法局党组根据巡察反馈的9项问题细化分解为2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2个。持续开展的整改措施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省、咸决策部署及市委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本行业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

1深学笃行上有差距。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二十大精神等政治思想理论不系统,不深入,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组织召开6次重点工作专题推进例会和5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二十大精神,党员干部通过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记写学习笔记、交流讨论巩固了学习成果。

(2看齐意识有差距。没有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学习习总书记对本行业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近几年党组未体现行业学习内容。

整改情况:召开局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行业法律法规,并对全系统学法进行了安排。

(3)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够好。三年来理论中心组学习当中,对“第一议题”的学习研讨未按要求每月进行。2021年学习缺少6次,2022年学习缺少3次;3年仅开展一次交流发言且发言材料网络下载。

整改情况:结合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修改完善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学习计划认真开展5次政治理论学习;结合各种理论学习,组织干部积极交流发言,撰写交流发言材料,每次发言前各股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干部发言材料,杜绝了网络下载等现象。

2.履行本单位核心职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咸市委要求情况。

(1)全面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力度不够,存在“上热下凉”现象。作为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和学法普法主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不够,履行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职能职责力度不大,对各单位“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督导指导不到位。按照中省咸及我市要求,虽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但个别镇(街道)、部门没有将法治建设工作与日常工作做到同安排同部署,不同程度存在工作部署少、落实不到位现象;各执法单位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实效性,责任意识亟待提升。

整改情况:11月16日,组织召开彬州市党政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提升培训会,邀请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二级教授、博士导师王周户现场授课。12月7日至8日,组织举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业务骨干培训班,培训班分两期进行,邀请西北政法大学杨彬权副教授授课辅导。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组织召开2023年度述法点评工作会议,市委依法治市办抽调4人,随全市目标责任考核组对各镇(街道)、部门单位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进行督察考核,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2)局党组对两类人员管控不力。对刑满释放人员管控措施底子不清,对社区矫正对象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实行“四加强”“五严格”工作机制,创新钉钉打卡签到和综治视联网视频点名。开展业务培训1场次、档案评查1次;深入司法所督导检查2次、慰问生活困难矫正对象6名;组织矫正对象集中培训学习12场次、开展公益活动16场次,全市135名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到位,无脱管、漏管,无重新犯罪和影响安全稳定事件发生。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刑满释放人员“一对一结对帮教”和签订责任书机制,落实“五项举措”,全市610名刑满释放人员“有家居、有吃穿、有工务”,医疗、教育等民生有保障。

3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单一。各普法单位大多只在集中宣传日采用挂横幅、发传单、搞咨询等摆摊设点的传统方式,缺乏吸引力,未形成普法与日常工作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整改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和44名普法讲师团成员、43名法治副校长、162名村(社区)法律顾问,以“法律七进”为主线,开展“乡村振兴·与法同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普法活动82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高标准建设水口镇长禄村、新民镇黄三村、城关街道官牌村等41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培养“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938人。今年来以《今日彬州》报纸、《爱彬州》APP、《法治彬州》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编发刊载法治宣传信息20余条。联合市融媒体中心开办“法润彬州”普法栏目,开展《说说我们的民法典》《司法为民》等法治快板文艺巡演,营造全市浓厚法治氛围。

3.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不强。2020年、2021 年未召开研究安排意识形态专题会议;2022年召开一次且只有安排未见落实;个别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中,三年意识形态工作内容雷同;大部分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说不清、道不明。

整改情况:在重点工作专题推进例会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召开局党组会议,就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安排。局班子成员结合本职工作,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局党组书记为全体党员干部讲授意识形态党课,加强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的理解。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存在超额使用现金报销公车加油费、差旅费、购买日杂用品;差旅费报销附件不齐全;不合规发票入账等违规支付费用问题。2022年3月25日支付无发票章大院透视墙改造费用24500.00元;将车辆保险费、购买电子设备费、装修费等转入与发票收款人不相符的单位和个人。

整改情况:已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组织财务股财务人员学习有关规章制度。对支出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已立即整改。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报销,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对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对不规范的一律不准入账。

5.形式主义纠治不彻底。

(1)执行请销假制度不严格。2020年至2023年3月均存在部分干部上下班不签到或不按规定签到等现象。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考勤管理制度,将干部考勤与绩效考核挂钩,坚持每月在机关干部会上通报,杜绝了部分干部上下班不签到或不按规定签到等现象。

2工作有决而不行、行而不实现象。2021年、2022年工作计划中分别安排全年理论中心组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4次,在学习过程中未体现。

整改情况:各分管领导对已经安排的工作及时跟踪问效,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事和人,认真按照各类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3专项活动考试走过场现象,存在在岗人员无试卷无成绩、请假人员却有试卷有成绩的情况。2021年纪律作风整顿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中,试卷未阅却有成绩;请假人员无试卷成绩却是满分的情况。

整改情况:10月18日组织全体领导干部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知识测试,严格按照相关考试规定进行考试,考完安排专人阅卷汇总成绩册,对未交卷人员进行大会通报,并组织请假人员补考。

6.局党组监督管理缺位。

1对机关干部管理宽松软,监督不严。个别干部纪律观念不强,有迟到早退现象;三年期间,3名干部请假超过100天以上。

整改情况:加强干部纪律规矩教育,围绕内部管理,完善考勤、请销假、休假、外出报备制度等13项制度;2023年11月23日成立督导组对干部工作纪律进行督查。

2对基层人员监督管理教育不力,致使基层个别同志不服从党委管理。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司法所管理办法》对司法所进行管理,各包抓领导已对各司法局开展了谈心谈话,并召开司法所工作会,对工作作风懈怠的党员干部点名通报。

3工作作风不实。党组下发彬法办发〔2023〕12号和13号文件落款时间均为“2022年3月28日”。

整改情况:对各股室进行了业务培训,对工作中出现失误的干部已进行批评,在以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下发文件。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7.党建工作弱化。

1落实《支部工作条例》有差距,接收党员程序不规范。2022年6月局机关党支部研究一名党员转正未实行投票表决。

2)“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非党人员参加支委会;党员大会参会人数与实际不符;支委会记录存在缺记、漏记、混记、篡改等现象。2021年11月、12月支委会记录无内容。

3)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民主生活会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严谨。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未见请示报告和相关批复。组织生活会没有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达不到"红脸出汗"的效果。2020年8月组织生活会中相互用批评的方式体现表扬的意图,对存在的问题和缺点不能够明确指出,开展批评不够。

4)落实《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换届选举程序有偏差。2020年10月支部换届中,选举支部书记未实行投票选举;组织委员换届未见选举过程。

5)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发扬民主,善于集中做的不够好。个别“三重一大”事项未通过党组会讨论,主要负责人安排工作一句话带过,过于简单。2021年11月22日会议记录中制度牌更换及墙体粉刷未见讨论过程;研究制作宣传品数量、金额等决策过程中未实行末位表态。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支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已召开党员大会2次、党组书记讲党课1次,并按照规范做好相关会议记录。二是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民主生活会中自查发现的问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真正将问题摆在桌面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进行整改落实,并对落实结果进行及时反馈。

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认真规范记录党组会议记录。

8.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

(1)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树得不牢。局党组存在研究资金使用、人事变动等会议未邀请派驻纪检组监督;个别人员对纪检监察组人员组成、职能责任不清楚。

(2)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中还有待跟进。

整改情况: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已邀请纪委监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组参会监督,确保研究事项符合相关规定。

(四)落实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各种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9.整改重销号轻效果。党组整改责任压的不实,整改成效与上级要求有偏差,质量有待提高。在落实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中,整改过程资料与整改方案不符;未按整改提示要求装订,资料整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召开党组会,对各类问题整改提出新要求,进一步压实党组责任,并及时跟踪督导各类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各类整改资料符合相关要求。

三、巡察整改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局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我们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持续推进深化巡察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发扬“钉钉子”精神,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限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按照整改工作要求,积极抓紧整改。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台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任务按期有效完成。

二是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三是持续推进建章立制工作。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新建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全市司法行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9-34922251, 邮政信箱:彬州市东大街59号, 电子信箱:152260632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