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来,彬州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充分发挥市委带头示范作用,以上率下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市委切实加强领导。市委对中省咸下发的有关巡视巡察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第一时间在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传达学习,在常委会上研究讨论贯彻落实意见。市委书记积极履行巡察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书记办公会议专题听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其他市级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及时参加分管部门单位、镇(街道)巡察情况反馈会,督促指导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办法》,明确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各方责任,规范整改工作程序;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听取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做好督促检查,推动整改落实落细。
纪委监委、组织部强化日常监督。纪委监委坚持“室组地”联动,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通过列席会议、重点抽查、跟踪督办多种方式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组织部将巡察整改与党建日常工作和领导班子建设有机结合,针对巡察发现的党建虚化、弱化、边缘化问题、党费收缴不规范等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
巡察机构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做好巡察反馈、移交等工作,在巡察反馈同时下发整改工作提示,明确整改工作程序、方式和要求,规范整改工作流程。参与审核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方案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建立“三台账一清单”,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问题线索的跟踪管理。及时汇总分析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向市委汇报每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被巡察党组织落实落细主体责任。被巡察党组织书记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全过程领导、督促和把关,重点难点问题亲自领办督办。召开反馈意见整改安排部署会,对反馈问题逐条逐项进行研究讨论,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方案和“三个清单”(即“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实行动态销号管理,确保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截至目前,二届市委第一轮、第二轮巡察反馈的53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或建立长效整改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