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近日,彬州市制定《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展。
《意见》提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要做到“五个坚持”:坚持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坚持市委集中统一领导,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相关责任主体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精准把握政策,推动解决问题;坚持标本兼治,“三不”一体推进,促进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发现问题贯通融合、集成整改;坚持群众路线,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巩固发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意见》主要由总体要求、规范巡察意见反馈及整改工作程序、强化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强化纪委监委机关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强化市委组织部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强化有关职能部门对巡察整改成果的运用、强化市委巡察机构巡察整改统筹督促责任、加强巡察整改组织保障八部分内容构成,对工作程序及落实落细各责任主体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进行了明确要求和规范,为做深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奠定了坚实基础。
《意见》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履责,靠前监督,加强沟通协作,确保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有力有效推动整改落实。
《意见》强调,市纪委监委要建立对整改不到位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约谈和问责制度,持续释放强化整改的鲜明信号。对履行整改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甚至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及时约谈提醒,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例公开曝光,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
(彬州市委巡察办 李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