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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委巡察办当好“三员”促工作质量提升

来源: 彬州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彬州市网站管理员 时间:2021-12-08 11:05 点击数 :

2017年以来,彬州市委巡察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导和服务保障”职能,坚决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紧扣“三个聚焦”,紧盯“关键少数”,切实当好“参谋员”“办事员”“指挥员”,认真履职尽责,组织开展常规巡察9轮,村级巡察2轮、巡镇带村2轮,开展扶贫、生态环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巡察各1轮;县际交叉巡察1轮;扶贫“回头看”、扶贫“机动式”、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各1轮,全面完成了一届市委232个巡察全覆盖任务。发现各类问题2607个,移交问题线索265条,立案42起,党纪政务处分40人,取得了较好成效,不断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当好“参谋员”。始终站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及时就巡察工作向市委请示汇报提醒。对中、省、咸有关巡视巡察工作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第一时间提交市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提请市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及时贯彻落实中省咸新部署、新要求,为统筹安排全市巡察工作提供遵循。2017年以来,市委先后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20次、市委常委会会议17次。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市委出台了《中共彬州市委巡察工作办法》《一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一届市委村级巡察工作规划》等规范性文件,为巡察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提供保障。建立市委书记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协调市委办提醒市委书记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定期研究解决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建立书记办公会点人点事制度,对巡察发现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2017年以来,市委书记亲自主持召开全市巡察工作会议4次,书办会专题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13次,点人点事点问题22件。针对党建、意识形态、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存在问题,亲自作出批示要求35次,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

当好“办事员”。按照巡察领导小组工作规划,细化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各成员责任,使其各负其责,发挥作用,真正落实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责任。对巡察中的重点工作、重要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对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及时贯彻落实。2017年以来,组织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学习会28次,工作汇报会34次,工作安排部署会39次。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出台了《彬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系巡察组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深入巡察一线,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的指导工作,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制度实施以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与巡察组下沉走访12次,提出指导性工作意见建议22条。

当好“指挥员”。作为巡察机构的中枢系统,巡察办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统筹指导巡察组工作。建立了巡察组工作职责、各成员职责,厘清了巡察组组长、副组长、专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职责,使每名同志都能各司其职,充分发挥作用。实行巡察办干部联系巡察组工作制度,根据每轮巡察编组情况,巡察办每名干部负责联系1至2个巡察组,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参与巡察过程有关问题归类、定性及疑难复杂问题处置讨论研究,加强对工作指导督导。工作开展中,巡察办与各巡察组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面对面会商工作,推动解决巡察工作中的困难问题,指导巡察组聚焦监督重点,精准发现问题,准确定性问题,精心撰写巡察报告,规范移交巡察资料,高质量完成巡察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