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彬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彬州市多种监督深度融合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来源: 彬州市委巡察办 责任编辑:彬州市网站管理员 时间:2021-05-27 15:42 点击数 :

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彬州市采取构建信息共享、巡驻有机结合、推行双向反馈、实行联审会签、强化纪律约束等多种方式,推动“四种监督”深度融合,同向发力,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有效提升巡察整改工作质效。

构建信息共享。每轮巡察进驻前,巡察组向纪委监委信访、案管、党风、监督检查室和派驻机构充分了解被巡察党组织相关信息数据、工作动态及领导干部问题反映等情况,做到信息互通,为巡察了解打好基础。巡中坚持与市纪委监委及派驻机构相互借力、相互支持,强化对问题的深入了解,增强监督效能。巡后及时向市纪委监委和派驻机构通报问题、移交问题线索,加大协作配合,落实工作职责,推动问题解决。着力构建优势互补、情况互通、信息共享、成果共用的监督网络,促进“四个监督”深度融合,扩大监督效果,加大成果互用,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巡驻有机结合。巡察组将立行立改问题、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报告通报派驻机构。派驻机构充分发挥“常驻不走的巡察组”作用,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参加巡察动员会和反馈会,并将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派驻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严把整改方案、整改报告审核两道关口,对巡察整改的真实性进行检查核实,对未完成整改问题持续跟踪督办,加强对已整改问题的日常监督和长期监督,防止问题反弹,有效巩固整改成效。

推进双向反馈。完善线索移送反馈机制,畅通线索移交、信息反馈渠道。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委按时限办理后,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相关巡察组,巡察组对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意见建议并向市纪委监委领导反馈,相关纪检监察室根据领导要求重新调查处理。通过“双向”反馈机制,巡察机构和市纪委监委及时会商,协调解决处置有异议的问题线索,既解决了巡察“一巡了之”的问题,又推动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有效处置,进一步提升了线索处置质量,使巡察监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得以真正彰显。

实行联审会签。在巡察反馈阶段,由巡察办下发整改工作提示,明确整改工作的程序、方式和要求。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组及派驻机构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方案、整改报告及整改通报等相关整改材料进行联审把关,实行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切实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强化整改效能监督,增强监督合力,力促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今年以来,对19个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材料进行了联审会签。

强化纪律约束。市纪委监委将巡察整改实行“一室一组”分包机制(一个纪检监察室、一个派驻组),做实日常监督,采取电话督办、发提醒函、现场督查等形式加大对巡察整改的督查督办力度,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整改做实做细,问题得到解决。对巡察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突出的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由纪委监委提请市委书记约谈提醒,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进一步夯实了整改责任。截至目前,2名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书记被约谈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