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扶贫专项巡察组于2018年4月17日至5月26日,进驻市扶贫和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专项巡察。9月12日,向市扶贫农发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建设方面
1.针对“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政治理论学习不经常、不及时,对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关于脱贫攻坚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不深入、不扎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组织生活会开展不经常,党建资料不规范,学习记录和会议记录有撕扯拼订现象;党费收缴不及时,每半年收缴一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组学习制度,利用周一例会和党员活动日等开展理论学习,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制定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同时编制了《习近平总书记扶贫系列讲话精神资料汇编》《脱贫攻坚政策知识应知应会汇编》。二是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讲话精神,为扎实贯彻落实中、省、市脱贫攻坚总体部署,指导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有序推进打好了理论基础。三是严格落实了“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制度,以集体学习、党课教育、党小组研讨、主题党日、活动阵地建设等方式,活跃了支部生活,凝聚了党员思想,增强了党组的战斗力。四是积极开展党组成员讲党课活动,强化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截至目前,开展讲党课活动3次;对支部“三会一课”等组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详实的记录,对会议记录、影像资料等作了进一步规范,保证了组织活动资料齐全。五是对党员党费收缴情况进行集中整治,与市委组织部对接开通党员个人“智慧党建”网上缴费通道,督促党员按时交纳党费,截至目前,我办在册25名党员已全部按时交纳党费。
2.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扶贫办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没有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扶贫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主体责任落的不实;扶贫办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每年只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但未检查落实,日常监督不力;领导班子成员未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识不清,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每季度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实际,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在脱贫攻坚全过程。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党组书记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定期与班子成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强化了班子成员的担当意识、履职尽责意识,督促班子成员自觉履行好分管领域的工作。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定期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谈话提醒;同时,按照业务需要,对各自分管范围业务开展检查,检查结束后进行通报整改,对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市纪委。三是坚持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对涉及领导干部个人及家属重大事项及时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进行了报备,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同时,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政承诺,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四是紧盯“节假日”等重点时间段,给每名干部发送廉洁过节微信提醒和廉洁倡议书,筑牢了干部职工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
3.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扶贫办2016年至2017年10月公务车辆运行经费超支1.71万元,公务接待费用超支4.64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公务车辆运行经费超支1.71万元的问题。经核查,2016年至2017年我办公务用车运行经费预算支出8万元,由于2016年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全面展开,各类活动急剧增加,车辆运行费用随之加大;加之每年车辆保险费用接近1万元等因素,导致在2016至2017年10月期间车辆运行费超预算1.71万元。对于此问题,我办严格落实车辆管理制度,采取车辆加油由用车领导或财务人员同驾驶员共同签字,车辆维修每次必须两人以上当面维修,共同签字结算等措施,使车辆运行费用支出得到有效控制。二是按照有关规定单位公务接待费可列支公务费的2%,我办2016至2017年公务费预算23.1万元,按2%计算可以列支公务接待费不足0.5万元,但由于同期省市脱贫攻坚检查量大,接待费支出增加,致使接待费超支4.64万元。对于此问题,我办严格执行《彬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于一些必须的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按照每人每天120元标准控制用餐支出,同时由负责接待的同志和主管领导共同签字结算。通过整改我办接待费用超支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
二、脱贫攻坚方面
1.针对“站位不够高。扶贫办党组作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牵头部门,指导工作思路不够清晰,重点不够突出,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和盲目性。主要体现在扶贫工作表册多次变更,致使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将大量时间和精力花在填写表格和上报材料上;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够有力,对相关部门扶贫力量和资源统筹、整合、协调不够,部门之间相互支持配合不紧密,没有形成合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今年以来,我办党组严格按照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安排部署,将脱贫攻坚作为当前一项首要政治任务来抓,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勇于面对,迎难而上,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有序深入开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党组成员的思想认识和政策理论水平。二是年初,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反复讨论修改,提出了我市《关于决战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的安排意见》,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目标任务;制定了《彬州市脱贫攻坚任务台账》,对照脱贫退出指标将任务分解到各镇和市级部门。三是加大了对“四支队伍”脱贫攻坚政策知识和扶贫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了扶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指导能力,确保了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能够有效落实到位;“智慧彬州”大数据平台一期研发工作已经结束并投入试运行,为实现各行业数据共享,减轻基层数据上报负担打好了基础。同时,印发了《关于调整领导分工和机构设置干部分工的通知》,对扶贫农发办领导分工、股室人员进行调整;从“八办两组”抽调业务骨干,到市脱贫攻坚指挥部集中办公,专门负责同本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有力促进了全市扶贫力量和资源的统筹、协调,脱贫攻坚涉及部门目前配合紧密,工作形成了合力,2018年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推进顺利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针对“项目监管责任落得不实。扶贫办在扶贫项目监督管理上责任落得不够实,许多建设项目资料不全,程序混乱,监理缺失,验收资料不完善。全市通村道路建设工程,扶贫办仅有验收单,无监督检查记录、整改资料及工程监理资料;2016年产业项目资料,产业资金到户发放调查验收单上,调查员均未签字。太峪镇张村道路硬化工程中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延期审核栏无核准机关印章;永乐镇永乐村道路工程议标领导小组成立于工程施工议标结果公布之后。扶贫办提供的24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资料中均无监理资料,且在验收资料不完善的情况下工程均已全部完工付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6年产业项目资料,产业资金到户发放调查验收单上,调查员均未签字的问题。我办及时将问题反馈各镇(街道、管委会),并在9月27日专题培训会上就此问题整改工作再次进行了安排,要求各镇、村严格按照《彬县产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镇(街道、管委会)报账管理办法》《彬县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由各镇村项目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并加盖镇村公章,进一步完善产业项目资料。通过对各镇(街道、管委会)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各镇(街道、管委会)2016年产业项目资料已整改完善到位。二是针对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存在问题,一方面,我办及时将问题反馈到项目镇村,对具体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太峪镇张村道路硬化工程中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延期审核栏无核准机关印章;永乐镇永乐村道路工程议标领导小组成立于工程施工议标结果公布之后”等问题,9月14日太峪镇政府、永乐镇政府已完成了对相关资料的整改完善,并报送我办。另一方面,按照省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求,结合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我办对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程序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对2018年实施的项目全部落实了项目监理,补齐了项目监理缺失的短板。同时,对2017年所有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了回头望,查漏补缺,特别是对项目建设报账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核,使项目资料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三是关于“扶贫办仅有验收单,无监督检查记录”的问题,我办组织相关股室对项目日常监督检查资料重新进行了整理归档,目前已全部按照要求归档存放。
3.针对“宣传效果不佳。扶贫政策宣传效果不明显,形式单一,群众对扶贫政策知晓率不高,根据入户调查问卷统计显示,部分贫困户不清楚贫困户识别与退出标准,不清楚医疗报销流程及报销比例;部分搬迁户和危改户不清楚补助政策;个别贫困户不清楚自己的识别年度及是否脱贫,对帮扶干部为自己制定的帮扶措施不清楚”的问题。
整改情况:今年以来,针对宣传效果不明显这一短板,我市通过采取开展脱贫攻坚干部集中培训、开展“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表彰活动、开辟脱贫攻坚专题栏目、开展文化扶贫巡演活动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强了对广大群众和“五支队伍”的扶贫政策、业务知识宣传培训力度。
截止目前,全市已开展脱贫攻坚干部集中培训6期,培训人员7500多人(次),重点从扶贫政策、工作作风、工作落实等方面开展培训,切实转变脱贫攻坚干部工作作风,实现干部政策掌握“一口清”。同时,在《彬州新闻》节目中开辟脱贫攻坚专题栏目,及时报道全市精准扶贫工作动态消息和典型经验;开展“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表彰活动31场次,营造全市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编排快板、秦腔、戏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扶贫类文艺节目,开展文化扶贫巡演活动,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增强贫困群众脱贫增收的主观能动性。
同时,分别于9月25日、10月17日,在陕西电视台新闻联播以《陕西:打造千亿级产业集群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陕西:脱贫攻坚内外齐发力 决胜全面小康》对我市产业发展进行了专题宣传报道;10月27日晚,在咸阳电视台二套节目对我市太峪镇蒙兴村《养猪能手马福军的奉献之路》进行了专题报道。省、市新闻媒体的专题报道为我市脱贫攻坚政策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发挥了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政策知晓率,激发了贫困群众自主脱贫的积极性。
4.针对“专项资金存在沉淀问题。2016年扶贫资金结余61万元,2017年扶贫专项资金结余1244.1万元,这部分资金处于沉睡状态,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我办核查,我市2016年至2017年底累计结转专项扶贫资金1244.1万元,其中2016年结转专项扶贫资金61万元。按项目结转分类如下: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结余1007.1万元,贴息资金结余149.13万元,项目管理费资金结余29.27万元,市级扶贫产业园资金结余50万元,培训费资金结余8.6万元。
我办在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业务指导的同时,按照“完工一个项目验收一个项目”的原则,加快了对已完工项目的验收和资金拨付。目前,结余资金1244.1万元已随着项目验收结束,全部拨付到位。具体情况如下: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结余1007.1万元,已于2017年12月预付基础设施项目资金795.1万元,2018年3月拨付基础设施项目资金76.42万元,8月拨付基础设施项目资金116万元,项目资金结余19.58万元。对于结余的基础设施资金我办按照专项资金变更程序已经调整为2018年雨露培训资金。‚贴息资金结余149.13万元,我办按照银行放贷按月进行贴息的规定,在2018年7月前已经形成支出。ƒ项目管理费资金结余29.27万元,在2018年3月前已经形成了支出。④市级扶贫产业园资金结余50万元,在2018年3月前已经拨付新民镇。⑤培训费资金结余8.6万元,在2018年3月前支付7.85万元。
今后,我办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大项目资金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项目实施和验收,确保资金按期拨付并发挥作用。
5.针对“产业资金使用存在潜在风险。产业扶贫资金由扶贫办拨付各镇,各镇拨付给专业合作社或合作企业,对具体实施的产业或项目缺乏深入细致的市场调查、风险评估,不考虑市场需求和自身实际,造成资金浪费或闲置。如投资10万元建成的咀头村贵妃鸡养殖场,因前期评估不充分,导致亏损停业”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部门帮扶资金用于专业合作社或合作企业的问题,一是我市下发了《关于有效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作用的紧急通知》,对2018年产业扶贫到户项目资金用于企业或合作社以固定分红的运作方式予以坚决禁止。二是对2016年至2017年贫困户产业补助资金入股分红的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整改。目前,经过各镇(街道、委员会)整改,分红协议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完善,贫困户产业投入风险得到有效降低。三是我办加大了对2018年各镇(街道、管委会)上报的产业项目资料的审核力度,对项目的立项备案、实施、验收、资金兑付等各个环节进行督查,确保了项目实施到户、资金兑付到户。
6.针对“驻村工作资金保障不到位。一是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经费拨付不及时。2017年,各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拨付滞后,截止巡察之日,大部分镇还存在工作经费未拨付的情况;二是部分镇办存在截留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队员补助问题。2017年财政拨付第一书记及工作队补贴753.26万元,共发放588.12万元,结余165.14万元,其中上报出勤天数与实际出勤天数不符形成结余15.41万元,上报人数与实际发放人数不符形成结余149.74万元,多报106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经费拨付不及时的问题,我办及时与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进行了沟通协调,对驻村工作队补助拨付情况进行了检查,并要求各镇进行全面自查。经查,2017年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补助已于2017年11月拨付各镇(街道、管委会)。二是经各镇(街道、管委会)自查整改,及时将驻村工作队补助发放到位,并向市扶贫农发办提出收回结余资金的申请,由市财政局予以收回。三是按照《咸阳市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对我市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出台了《彬州市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对驻村工作相关政策进行了进一步完善、规范。四是各镇(街道、管委会)要严格按照《彬州市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加强驻村人员考核和经费管理,务必按照“先考核,后报送,再发放”的原则执行。同时,各镇(街道、管委会)纪委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确保驻村工作人员经费按照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7.针对“产业扶贫存在急功近利现象。注重下任务、压担子,忽视产业发展周期,扶贫成效难以显现。2017年5月,扶贫办下拨产业扶持资金后,将贫困户产业扶持资金入股经济合作组织,要求当年9月底核算全年收入。但因时限太短,尤其是发展种养业的合作社,很难于短期内实现收益”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此类问题,一是我办吸取往年产业项目计划下达迟,项目实施前期谋划准备不足的经验教训,利用2018年春节前有利时机发动“四支队伍”开展入户走访活动,与贫困群众商定2018年产业发展项目,为项目顺利实施打好了基础。二是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因户施策,长、中、短产业相结合”的原则,指导各镇(街道、管委会)合理布局,均衡发展增收产业,为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奠定基础。三是我办下发了《关于2018年扶贫到户产业项目检查通报问题的整改通知》对贫困户全年收入核算具体细节进行了说明。如:2018年度贫困户收入核算的时间段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在此时间段内未到账分红的收入不能计入2018年收入。目前,各镇(街道、管委会)已按照要求整改到位,此类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8.针对“易地搬迁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入住率不高。2017年全市计划搬迁1188户,实际入住851户,入住率仅为71.6%。二是政策把握不准。将易地搬迁与危房改造混为一谈,个别村存在重复享受搬迁建房补助资金的问题,如义门镇秦家庄村12户24人存在“易地搬迁户搬迁两次及以上”重复享受搬迁资金60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入住率低的问题,我办与市国土局积极协商,通过开展入户走访、采取交叉作业、同步实施、集中装修、加大旧宅基地腾退、宣传引导和动员鼓励搬迁群众及时入住等有效手段,提高了搬迁入住率。截止9月10日,易地扶贫搬迁已入住1176户4384人,入住率已达到100%。二是对义门镇秦家庄村12户24人存在的两次享受搬迁项目的问题,3月12日,接到市上反馈的问题后,我办高度重视,一方面及时协调市国土局、义门镇政府对此问题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义门镇秦家庄村12户贫困户在2015年已经享受了我市扶贫移民搬迁政策,又列入了我市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范围,存在重复享受搬迁政策的问题。对此,我办立即召开了领导会议,决定取消这12户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资格,并追回重复享受的搬迁建房补助资金60万元。2018年3月13日,我办向市扶贫办上报了《关于国扶办系统错误信息修正工作的报告》,取消了这12户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资格;3月15日,我办向义门镇政府下发了《关于对个别贫困户重复享受搬迁项目问题进行自查整改的通知》;3月16日秦家庄村委会从12户收缴现金60万元,并于3月17日通过彬县农商银行义门支行将60万元退回义门镇乡村财务服务中心账户;义门镇乡村财务服务中心于5月16日通过彬县农商银行义门支行已将60万元退回市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账户。5月31日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就此问题以正式文件上报咸阳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同时市纪委已就违规违纪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另一方面,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办联合市国土局、住建局对全市范围内易地扶贫搬迁户重复享受搬迁政策的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经核查,除义门镇秦家庄村12户24人外,未发现有其他重复享受搬迁政策的现象。
9.针对“危房改造鉴定手续不完善。2016年市上下达我市危房改造任务900户,分两批共实施768户,兑付到户资金998.4万元,结余171万元,该768户原住房均由市住建局和镇干部进行鉴定,但住建局无鉴定资料”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办及时将此问题反馈市住建局,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截止10月25日,市住建局已安排专人对2016年以来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户档资料进行了核查、完善,并按照项目要求进行了存档,2016年危房改造审批表已复印并报送我办。同时,2016年危房改造项目结余的市本级配套资金171.6万元,资金已缴回国库由市政府统一规划使用。
10.针对“个别已脱贫户住房不安全。根据2018年5月15日《陕西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情况进行核实的通知》反馈,我市2016年度脱贫户尚有7户房不安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办与市住建局、相关镇村对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馈的7户脱贫户住房不安全问题,通过实地查看、进村入户走访等形式进行了核实。并针对这7户群众实际情况采取了处理房屋周围水路等具体措施,分类进行了全面整改。目前,7户群众安全住房各镇(街道、管委会)已全部落实到位。
11.针对“爱心超市运营不规范。爱心超市资料仅有《货物管理登记表》《积分兑换登记表》,积分卡评分标准以村为单位研究制定,标准不统一,积分卡发放登记管理不规范,没有库存管理办法及盘库记录,食品类货物管理不规范,存在货物流失及食品过期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办及时将问题反馈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及时抽调专人成立了四个整改督导小组,利用两周时间,按照《彬县爱心公益超市建设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对全市52个爱心超市进行了检查整改,对存在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督促各镇(街道、管委会)加强对爱心超市的监管。通过整改,目前全市52个爱心超市运行良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专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9-34922492;邮政信箱:彬州市扶贫和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纪检组,邮编713500;电子邮箱:fupin4922492@163.com。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