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彬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彬州:发挥“探头”作用压实自然资源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来源: 彬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责任编辑:彬州市网站管理员 时间:2023-03-28 17:00 点击数 :

彬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组积极发挥“探头”作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促进自然资源局领域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督促自然资源局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重点工作》《廉洁从政和履职尽责承诺书》等,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会,夯实主体责任,签订责任书14份、承诺书80余份,层层压实责任,形成闭环管理模式。

二是突出日常督查。聚焦纠“四风”、耕地保护、不动产登记等重点工作,紧盯重要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下发廉洁过节提醒函,共开展节前廉政提醒6次。自然资源系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针对重要节假日,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作出部署安排,学习《陕西省自然资源与规划系统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案例选编》资料,引导党员干部职工树立勤廉过节、文明过节、健康过节新理念。

三是持续纠正“四风”。督促局党组严肃开展陶虎生案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用系统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强化对信访举报线索查处力度,提醒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廉政警示教育,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严防出现监督盲区。2022年自然资源系统“第一形态”教育党员干部4人次,实地检查《干部职工婚丧嫁娶报备审批制度》落实情况3人次。

四是严肃党内生活。自然资源局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2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三个不分管”、“签字背书”和“一把手”末尾表态等制度,充分发挥党组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作用,不断党组班子同级监督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