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你是王某某吗?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受理,工作人员会与你及时联系,查办结果也会反馈给您....”彬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干部及时向一名实名举报者进行核实认定并进行受理告知。
近年来,驻彬州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关于实名举报“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的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实名举报实名信息核实、受理告知、跟踪督办、答复反馈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处置实名举报信访件,不断促进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开辟“绿色通道”。收到实名信访件后,实行第一时间审核、第一时间呈报、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回复,在群众中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减轻群众在等待过程中产生的疑惑和焦虑,真正把信访举报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进一步激发了群众举报违法违纪问题的热情。
建立保密机制。对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内容,严禁失密、泄密;规定对实名举报件要专人拆封、登记,专人呈送领导审批;对来访来电,专人接待接听;办理结果实行秘密单独反馈,确保群众实名举报无后顾之忧。查办了3起涉嫌信访泄密信访件,对已查实的1名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为2名干部澄清事实。在日常督查督办工作中重点对实名检举控告进行动态跟踪了解,要求承办部门优先处置、优先办理,并在检举举报平台上按规定上传进展情况,做好办理结果反馈,有效避免群众因对受理情况、办理结果无法及时知晓而导致的越级访、重复访,从而遏制信访举报增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负责接待或受理信件的第一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信访问题的协调办理和反馈沟通,确保信访问题得到及时、合法、有效地解决。按照规定于15个工作日内以当面、电话等形式,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反馈结束后,及时对账、销号、录入,实现信访举报流转可查询、处置可监督、结果可追溯,形成完整的信访举报处置闭环链条。
(彬州市纪委 贺彬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