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的成本原来这么高,危害这么大,今后为了自身、家人和他人的幸福,我一定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车,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因酒驾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在检讨书中写道。
近年来,彬州市新民镇党员干部因酒驾被给予处分时有发生。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纪法意识,认清酒驾的危害性,新民镇纪委在全镇通报了3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例,向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行为“亮剑”。
镇纪委组织全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让全镇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酒驾行为不仅受到行政处罚,还面临党纪或政务处分,推动党员干部从思想上自觉抵制酒驾行为。
通报酒驾违纪问题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发生酒驾行为的危害性。同时,要求因酒驾受到处分的镇村干部在大会上作检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让全体镇村党员干部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真正让大家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不触底线、不碰红线,自觉摒弃侥幸心理,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和社会负责的态度,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
要求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作出公开自律承诺,把杜绝酒后驾车作为长期的行为自觉,切实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结合镇党委《关于开展以案促改加强党员道德修养和法治观念的通知》精神,镇纪委全面抓好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压实责任,强化自我要求,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坚决杜绝酒驾的发生。
“处理干部不是目的,重要的是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不做案中事,不成案中人。今后,我们将坚持监督首责,不断提高监督效能,对党员干部酒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抓实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新民镇纪委书记表示。
(新民镇纪委 李 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