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驻彬州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坚持把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的监督管理作为履行派驻监督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对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力度,从事前报备、事中聚焦、事后跟踪三个环节对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全程监督,督促被监督单位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从源头上确保各单位规范用权、廉洁从政。
明确监督范围。督促被监督单位认真学习研究彬州市纪委《关于转发<咸阳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决策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彬纪发﹝2022﹞17号)文件精神,出台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清单,明确本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及时提醒被监督单位填报《“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报备清单》,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监督的依据。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就不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真实性作出了承诺。
规范监督流程。紧盯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督查的全过程进行监督。事前被监督单位需提前1-2天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事前报告表、相关方案、文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等资料提交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分析研判,派驻纪检监察组面对面可对研究事项进行询问、提出建议,督促被监督单位及时将决策结果以会议纪要等形式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截止今年6月底被监督单位报备“三重一大”事项19个,其中教育系统9个,卫健系统7个,文旅系统3个。
完善监督方式。派驻纪检监察组采取“日常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列席会议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决策事项事前是否申报、制度是否建立、程序是否规范、执行是否严格有效、监督是否有力及违规是否纠正等内容进行检查,截止6月底开展监督检查3次,对存在问题进行了会议反馈并督促全部整改到位,今年下半年驻彬州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后续持续监督的事项列为重点监督项目,深挖廉政风险点,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评价纪检监察组年终考核被监督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一项内容依据,确保权力在监督管理下运行,杜绝违纪违法事件发生。(驻彬州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高彬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