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彬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彬州市纪委建立五项制度强化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

来源:彬州市廉政网 责任编辑: 时间:2019-05-27 11:34 点击数 :

今年以来,彬州市纪委监委始终将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作为“五项专项工作”重中之重,着力制度建设,深挖严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背后的“保护伞”。加大力度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1-4月份,该市纪委处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1件。其中,已办理11件,立案8件,党政纪处分2人,了结3件,正在办理和未办理10件。

建立专题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学习中省市关于扫黑除恶相关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坚持学懂弄通做实,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丰富学习方式,充分利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秦风网、咸阳廉政网等学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同时学习兄弟县区好经验、好做法,查漏补缺,充电蓄能。

建立线索移送制度。制定了《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方案》《彬州市市级职能部门向市纪委监委移送五个专项工作问题线索暂行办法》,与市检察院联合印发了《涉黑涉恶案件“保护伞”线索快速移送反馈办法(试行)》,对移送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移送要求、程序及规范作出明确要求,健全了线索双向移交和信息及时交流沟通反馈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月召集公安、检察院、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联席会议,会上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研判,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与沟通。

建立“零报告”制度。实行镇(街道、管委会)纪(工)委,部门纪(工)委(纪检组)每月15日前向市纪委报告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对于“零报告”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约谈,敲响了警钟,传导了压力,促使镇办纪委勇于担当履职。

建立领导负责制度。对于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线索,由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案,负责审查、调查等环节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推进,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