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迅速响应、精心组织、全面部署,监督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严把政治关口。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增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带头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切实将疫情防控工作摆在当前最重要位置,坚决克服眼前艰难险阻,在当前春节放假期间,决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确保防控工作令行禁止。
严格履职监督。提高监督意识,切实履职尽责,对各镇(街道、管委会)、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级党组织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进行监督检查,切实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监督执纪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严明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督促各镇(街道、管委会)、部门务必做好防控款物的使用和储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滞留、截留、挪用、挤占防控款物;督促有关执法单位及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加强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药品及相关商品销售和价格监管工作,严防利用新型冠状病毒名义趁机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及相关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骗牟利等违规违法行为。
严肃追责问责。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在防控疫情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危害的行为,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对瞒报、漏报和缓报疫情的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对履职不力、玩忽职守、违纪违规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的行为,切实为做好疫情防控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