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咸阳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工作相关要求,彬州市纪委统筹谋划、严格要求、狠抓实效,依托脱产培训班、干部“夜校”等载体,采取领导领学、干部自学、交流研学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全员培训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统筹谋划,补齐短板。市纪委领导班子严格按照全员培训工作相关要求,制定下发《2019年彬州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方案》,明确要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各部室主任按照“人人上台,人人讲课”的原则,围绕《党章》《宪法》《监察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法规以及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系列课程讲义汇编等内容,结合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通过“领学+导学”的方式进行集中学习,自办三天以上全员封闭脱产培训1次,共计87人参加,其中纪委监委机关干部39人、派驻机构9人、巡察机构11人、乡镇派出机构28人,全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充分利用每周例会、机关工作安排会、市纪委常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进行会前集中学习,确保学习取得实际效果;依托纪检监察干部夜校培训学习载体,通过观看视频、领导领学、闭卷测试、交流学习等方式,先后举办干部夜校培训十八期,其中,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导学6次,班子成员导学8次,真正达到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充电蓄能”的效果。
“以考促学”,强化弱项。严格按照咸阳市纪委“四促”考核机制,结合培训情况采取“考”“问”“讲”“督”的形式,强化对学习培训效果的检测。通过闭卷考试的方式,先后组织开展6次干部业务理论知识测试,并对学习效果不佳、考试成绩靠后的1名同志给予约谈提醒;同时,按照咸阳市纪委《全员培训考核测评工作通知》相关要求,于12月25日举办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对全员培训工作和“学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集中测试,测试人数共计77人,通过对考试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弱项短板,认真查漏补缺,真正达到“以考促学、学考结合、巩固提升”的目的。
研学交流,促进提升。采取理论授课和互动交流相结合的教学方式,让每名培训人员对党纪党规和业务知识进行集中交流研讨,每名参加培训人员结合自身学习情况,逐个进行发言交流,谈讨自身对相关业务知识、政策理论、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找寻自身在学习过程中对一些业务理论知识存在概念模糊、理解不到位等问题,通过相互交流讨论,提出解决措施,释疑解惑,从而真正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
(彬州市纪委 韩宜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