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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彬州市廉政网 责任编辑: 时间:2018-12-12 10:12 点击数 :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持续传导压力震慑,助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近期,彬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1、彬州市立瑜空心砖厂党支部书记、厂长李立瑜经营的企业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问题。2018年5月,彬州市环境监察大队在立瑜空心砖厂执法检查时,发现该砖厂配套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市环保局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处以罚款二十万元的行政处罚。截至2018年6月,该厂仍未整改到位。2018年9月,李立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南玉子卫生院院长贺胜利消极抵触环保专项督查工作的问题。2018年8月,市环保专项督查组对南玉子卫生院燃煤灶改造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南玉子卫生院未按照市卫计局和义门镇安排部署,对本单位燃煤灶拆除改造,且院长贺胜利消极抵触,有不当言语。2018年10月,贺胜利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城关街道办官牌村党支部书记梁忠孝履职不力问题。梁忠孝对责任区域环保工作巡查不到位、监管不力,致使2018年9月,城关街道办环保督察组在检查官牌村宏鑫彩钢厂时,发现宏鑫彩钢厂区设施乱堆乱放、环境卫生脏乱差、塑料泡沫板污染周边环境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1月,梁忠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层级传导压力,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立足问题导向,做到精准发力,强化执纪问责,以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力度,紧盯环保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强化问责,主动作为,层层传导压力,保护绿水青山,守住生态安全底线,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到实处。

(彬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