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警示教育党员干部,近期,彬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永乐财政所所长袁军违规收受服务对象香烟票问题。2018年3月27日,永乐镇高辉村原文书曹某某和村主任樊某某为报销高辉村卫生室建设账务,将一张黄芙蓉王香烟购物票送给永乐财政所所长袁军。2018年8月6日,袁军得知永乐高辉村党支部原书记邹某某涉案被查,将香烟购物票退还,并在调查时,未如实说明情况。2018年9月,袁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新民镇南乙方村村文书李书勤违规报支本村招待费及接受宴请的问题。2012至2014年期间,南乙方村在村务中报支本村招待费11281元。对此,时任该村文书的李书勤负有直接责任。同时,李书勤多次参与该村新农村建设工队对村干部的宴请。2018年11月,李书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城关街道办迎建村党支部书记张俊峰操办其子结婚酒宴收受服务对象礼金的问题。2016年10月16日,迎建村党支部书记张俊峰在彬州市南府酒店为儿子张勇举办婚礼,婚礼期间共收礼金22840元,置办酒席27桌,提供酒水、香烟超标。2018年10月,张俊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彬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