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彬州市纪委监委坚持在受贿行贿一起查上持续发力,坚决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对主动行贿、多次行贿、长期“围猎”党员干部的行贿人和干预“围猎”的受贿人,坚决查办快办,从严处理。
坚持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条。把依法治权、依法治官作为重中之重,盯紧领导干部尤其是各级“一把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同时做到“查受贿带行贿、查行贿带受贿”,在对受贿案件进行审理处置时,连同行贿人一并提出处理意见,特别是对巨额行贿、多头多次行贿,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坚持对违法企业、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将行贿人案件信息及时录入行贿人数据库,保证时时动态更新管理,强化联合惩戒力度,对经查实的行贿个人、企业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等方面予以限制,提升违规成本,让行贿罪者寸步难行。截至目前,累计已将11名行贿人案件信息录入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行贿人信息系统,持续释放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强烈信号,强化不敢行贿的震慑。
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对行受贿腐败行为,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紧盯多次行贿、巨额行贿以及向多人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及时拔“烂树”、治“病树”、扶“歪树”。同时,强化廉政案例教育,积极利用查处的党员干部被“围猎”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持以“案”为基础、以“促”为关键、以“改”为目标,时时敲响廉洁“警钟”,绷紧廉政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彬州市纪委 安贺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