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和监督者,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做“四要”纪检监察干部,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高素质助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纪检监察干部要“勇于执剑”。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在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承担着重要责任。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勇于执剑,自觉承担纪检监察的使命和责任,用责任和激情为纪检监察事业奉献自己的力量。
纪检监察干部要“勤于砺剑”。纪检监察干部要通过参与纪检监察部门的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坚持学习与纪检监察相关的理论知识,熟悉党风廉政建设的各种法规制度,认真学习系列文件并深刻领会其精神等方法,“练好执纪监督武艺”,练就一身降妖伏魔、整风肃纪的真本领。
纪检监察干部要“巧于借剑”。一是借好群众手中的剑,发动群众,促成监督单位相关工作制度的制定与完善,并监督制度的实施。二是借好制度铸造的剑。要想“用制度来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就得想办法用好制度这把剑。
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亮剑”。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虽然取得压倒性胜利,但还没有取得彻底胜利。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定斗争意志,把握斗争方向,明确斗争任务,掌握斗争规律,敢于向违纪违法的现象亮出纪检监察这把尚方宝剑,做敢于“亮剑”、善于“亮剑”的战士,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彬州市纪委监委 安贺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