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彬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彬州市纪委关于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

来源: 责任编辑:彬州市网站管理员 时间:2025-08-25 09:15 点击数 :

为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保持力度节奏,狠抓纠风治乱,强化警示震慑,现将查处的3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北极镇黄畔村监委会主任杨兴涛土地巡查工作不到位致使群众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问题。2023年1月至5月,杨兴涛未按照要求每周开展土地巡查,未对群众违法行为进行阻止,导致群众杨新科未经批准在该村修建养殖舍,非法占用0.26亩永久基本农田,造成不良影响。2025年3月25日,杨兴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龙高镇高村村委会副主任孙岁民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群众违规领取低保金的问题。2018年5月至2024年5月,孙岁民在负责高村低保工作期间,未及时发现村民王海鹏出资注册公司以及村民张飞飞在企业担任法人的情况,致使王海鹏、张飞飞家庭违规领取低保资金3.64万元。2025年1月21日,孙岁民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三、韩家镇闫家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闫彬等2人挤占专项资金的问题。2023年3月,闫彬与该村监委会主任李社群从果园管护专项资金中偿还以前年度果园债务0.74万元,挤占专项资金,但因所挤占资金用途仍为本村一村一园管护费用支出,且挤占资金金额较少,问题轻微。2024年12月18日,闫彬、李社群受到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以上通报案件,是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折射出部分党员干部纪法观念、责任意识淡薄,同时也表明我市严的氛围还没有真正形成。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关乎民心民愿,事关党性党风。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牢记教训,严守纪法规矩,廉洁高效履职,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各党组织要运用典型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坚决扛牢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标准不降,不断提升深化集中整治质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以问题线索处置、查办案件引领推动集中整治,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扎实做好整改整治“后半篇文章”。

中共彬州市纪委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