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彬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彬州市纪委关于3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

来源: 责任编辑:彬州市网站管理员 时间:2025-08-07 10:04 点击数 :

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加强警示教育,发挥典型案件震慑作用。现将查处的3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韩家镇黄白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徐争气挤占果园管护专项资金用于其他村务支出的问题。2023年3月,徐争气在负责黄白村财务工作期间,对果园管护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政策不清,导致2023年果园管护专项资金5.2万元被用于其他村务支出。2025年1月21日,徐争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城关街道原南沟村党支部书记徐存义未及时发现制止非法占用集体土地的问题。2017年5月至2024年7月,徐存义在负责土地管理工作期间,未发现方安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非法擅自占用原南街村3.44亩集体土地建设钢结构大棚及附属设施,也未对该违法占地行为予以制止。2024年7月31日,城关街道综合执法队对此事立案调查后作出罚款4.5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2025年1月17日,徐存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新民镇堡子村村委会专职委员李景全土地管理不到位致使新增耕地撂荒的问题。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30日,李景全分管村土地巡查工作期间,未正确履行职责,违反该村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的《移交协议书》和《管护协议》要求,致使村民赵中民在其承包耕地上堆放木材,导致市自然资源局垦造项目移交的2.6亩新增耕地撂荒。2025年3月10日,李景全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上述3起案件,反映出一些干部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严格、处置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强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务实举措。全市各级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集中整治的统一领导,紧盯存在问题,加强研究分析,拿出过硬措施系统施治、补短强弱,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推动乡村振兴政治责任落到实处。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同级党委和相关职能部门扛牢主体责任,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盯重点对象、重点事项、重点环节,以压实责任为牵引,以案件查办为抓手,以优化治理为目的,上下联动、贯通协同,着力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一批典型问题,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以铁的纪律护航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


中共彬州市纪委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