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传导下去、一贯到底。现将查处的3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龙高镇顷徐村党支部书记兼互助资金协会理事会会长顷彦和违规办理互助资金借款致逾期的问题。2019年8月至2021年12月,顷彦和对互助资金协会违规办理互助资金失职失察,致使13名会员未按规定签订联保协议,借款逾期13万元,且7笔借款未用于发展产业。2024年12月13日,顷彦和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豳风街道大佛寺村党支部书记齐顺利坐收坐支“三八”庙会停车场承包费的问题。2022年4月29日,齐顺利与街道办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及村两委班子成员共同协商对外承包“三八”庙会期间停车场事宜,但后续未将0.7万元承包费交至村财账户,直接用于支付庙会期间21名务工人员清理现场环境卫生费用,违反《彬州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24年12月17日,齐顺利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韩家镇权家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会民挤占果园管护专项资金的问题。2024年4月至5月,李会民挤占果园管护专项资金3120元,用于支付该村非果树清园方面的“三堆六乱”劳务费。2024年11月6日,李会民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3起典型均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不规范方面问题,是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直接侵蚀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须严肃查处、严加惩治。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吸取教训,以案为镜、以案为鉴、以案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纪法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措施,全力推动乡村振兴。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拿出过硬措施系统施治、补短强弱,严格执行《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推动村(社区)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站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扛起监督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紧盯群众反映最突出、最强烈的问题不放,严肃查处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深化以案促改,推动建章立制,以集中整治的实际成效赢得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支持,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
中共彬州市纪委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