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彬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彬州市纪委关于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

来源: 责任编辑:彬州市网站管理员 时间:2025-04-17 16:42 点击数 :

为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保持力度节奏,狠抓纠风治乱,强化警示震慑,现将查处的3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水口镇小车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文科违规使用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建设门牌的问题。2021年3月至2023年6月,张文科违规改变专项资金用途,将咸阳市财政局下达该村的32万元村居环境整治资金用于修建村门牌楼。2024年12月13日,张文科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永乐镇叱家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王许虎违规转借村集体土地承包费的问题。2023年3月,王许虎收到2023年4月至2028年4月村集体土地承包费20735元后,未及时存入该村集体账户,而违规转给他人,违反了《彬州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24年12月13日,王许虎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韩家镇车家庄村村委会副主任王军民挤占果园管护专项资金的问题。2023年9月至2024年5月,王军民挤占果园管护专项资金1.75万元,用于支付本村购买的两间彩钢房和修缮本村道路使用装载机产生费用。2024年11月6日,王军民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农村集体“三资”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是群众关注的焦点,也是基层监督的重点。以上3起典型案例均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问题,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警醒、引以为戒,不断强化纪法意识和宗旨意识,坚决杜绝侥幸心理,真心实意为群众解难题、办好事。

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系统性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各级党组织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准确把握党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中整治的战略考量,深刻认识“三年集中整治、今年是关键”的要求,保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标准不降,以超常规举措、脱贫攻坚精神抓统筹协调、上下贯通、全面落实。各领域牵头部门和为民办实事责任单位要切实担起行业监管责任,聚焦整治重点和16件具体实事,从严从实纠治各行业系统的突出问题和歪风乱象,切实把群众利益维护好保障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贯通运用以案挖案、数据对比、舆情分析等方式,全面拓展问题线索,以办案带全局,始终保持案件查办高压态势,一体推进查改治,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每年的工作都有新变化、新进展。


中共彬州市纪委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