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现将查处的 5 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彬州市韩家镇魏兴村村委会副主任李彬群违规领取集体和他人补贴款用于个人支出的问题。2021 年 1 月至 2022 年 9 月,李彬群违反工作要求,不正确履行职责,多次代替村集体和种粮户彭某龙领取一次性粮种补贴款共计 0.46 万元,用于个人支出,造成不良影响。2023 年 5 月 10 日,彬州市监察委员会派出韩家镇监察组给予李彬群政务警告处分。
2.彬州市新民镇中心小学督学张东风违反廉洁纪律兼职取酬的问题。2022 年 7 月至 2022 年 9 月,张东风在咸阳某拓展训练有限公司兼职从事后勤保障工作,三个月收取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微信转账 1 万元,用于个人家庭支出。2023 年 5 月 6日,中共彬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张东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彬州市新民镇卧龙村村委会主任李海平不正确履职的问题。2021 年 3 月至 2023 年 5 月,李海平对本村村民乱占耕地建房监管不力、失责失职,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导致 24 户群众占用 7 亩耕地建房,造成不良影响。2023 年 6 月 8 日,中共彬州市新民镇委员会给予李海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4.彬州市龙高镇香庙村村委会副主任朱振锋不正确履职的问题。2022 年 3 月至 2022 年 9 月,香庙村朱某荣在西安市比亚迪厂打工的情况下,其父朱某民顶替从事村上公益岗工作,香庙村村委会副主任朱振锋未按规定如实上报朱某荣出勤情况,导致其违规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 0.56 万元。2023 年 5 月 25 日,中共彬州市龙高镇委员会给予朱振锋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5.彬州市永乐镇叱家村副主任王小利不正确履职的问题。2023 年 3 月 3 日,王小利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开展森林防火巡查不及时,致使村民孙某在本村责任田里焚烧树叶,引燃附近荒草,引发森林火灾,污染生态环境。2023 年 4 月 3 日,彬州市监察委员会派出永乐镇监察组给予王小利政务警告处分。
上述 5 起典型案件中,有的工作作风不实,有的违规领取津补贴,有的违规兼职取酬,充分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党性观念不强,宗旨意识不牢,责任担当不强,漠视群众利益等问题。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不断筑牢廉洁防线、厚植为民情怀,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严守规矩,不逾红线。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同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和“三个年”活动结合起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增进民生福祉,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推进。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四个亲自”要求,督促“小切口、大深入”分级分类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牢牢把握严的基调,紧盯“关键少数”和薄弱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