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关重要精神,市纪委监委号召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及时反映举报身边的涉黑涉恶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现将举报内容及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重点内容
1.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2.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
5.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以及收受贿赂或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
6.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暖昧,对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方式一: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搜索 “勤廉彬州”微信公众号、关注公众号、点击右下角“随手拍”、选择“署名举报”或“匿名举报”、按提示填写相关栏目、提交。
方式二:直接发邮件至bxjwxfs@163.com(市纪委信访室)或bxjwdfzfs@126.com(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举报。
方式三:拨打举报电话029-34927383
方式四:来信请寄:陕西省彬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邮编:713500

中共彬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彬州市监察委员会
201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