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真没想到这么多年前的钱还能退回。我悬着的心终于落下来了,谢谢你们给我们老百姓办了件大好事……”彬州市新民镇东新村村民接到退款时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在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期间,彬州市纪委监委对反映新民镇东新村副主任张某涉嫌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导致集体资产28380元,未及时入账的问题线索及时展开调查,经查,张某负责对村38.9亩集体机动地进行对外承包,涉及群众8户,张某收取的承包费不能及时缴存至村集体经济联合社账户上,且将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彬州市纪委监委给予张某党内警告处分,并将土地承包费返还给村民。
今年以来,彬州市纪委监委对反映涉及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线索,坚决做到及时受理处置、及时督办查办、及时反馈答复,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严厉惩治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行为,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让“群众的钱”回到群众手中。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全市共立案182件,党纪政务处分123人,挽回经济损失71.89万元,退还群众财物约3.548万元,推动为群众办实事好事33件。
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村(社区)集体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彬州市纪委监委制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相关问题,健全集体资金监管机制,强化村级财务规范管理,从严抓好问题整改。“接下来,我们还将对退回的涉案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切实防止权力‘暗箱操作’。”彬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与此同时,该市纪委监委还持续聚焦乡村振兴、教育、生态环保、养老社保等领域,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采取带案下访、重点约访、查阅资料等方式,近距离倾听群众心声。坚持以查办案件带动全局,把监督、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起来,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并适时通报曝光。
下一步,该市纪委监委将持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监委要求,对正在查办的案件中涉案财物情况进行全面“体检”,切实做到一手评案件质量,一手促财物返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彬州市纪委监委 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