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宣布执行处分决定受处分人签署意见不规范,未体现处分决定是否装入受处分人员档案,案卷没有写明提取书证复印件的过程,笔录签字、捺印也有不规范的地方……”近日,彬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镇(街道)纪(工)委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后,指出该案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彬州市纪委监委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抓手和“常规动作”,推行“一案一评查一反馈”工作机制,以查促改,推动解决案件查办中程序不规范、定性不准确、处理不恰当等问题,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发现问题是关键。在案件评查过程中,市纪委监委对标《案件审理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的5大类87项,对今年以来办结的自办案件和镇(街道)纪工委、派驻机构办结的所有案件开展“问诊式”评查,进行“全面体检”。着重对全市35个重点案件开展评查,发现问题21个。
质量评查是手段,问题整改才是目的。为防止案件评查“一评了之”,案件评查结束后,及时跟进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于个性问题,案件审理室逐一书面反馈意见督促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复查,确保以评促改、以评促进。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该市纪委监委建立案件质量定期通报制度,在案件日常指导把关过程中,通过随机抽查案件卷宗材料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实行一季度一通报,督促限期整改。同时,收集整理各办案单位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通过查找中纪委案例指导、查阅党纪法规释义、请示上级等方式,研究合规合法、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定期通过审理简讯的方式下发各办案单位,指导各办案单位依规依纪依法办案。目前已下发审理简讯14期,提出指导意见23条。
此外,市纪委监委还通过“以案代训”的形式,抽调镇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案件审理、跟案学习,“一对一”传帮带、“面对面”教方法,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审理业务水平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能力,解决监督执纪能力不强、案件质量不高、审理环节薄弱等问题。
“纪检监察工作做的是人的工作,必须把每一个案件办成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保障和内控制度机制建设,深化评查结果运用,切实筑牢案件质量“生命线”,不断助力提升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彬州市纪委监委 袁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