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彬州市纪委监委聚焦“高效、规范、精准”,有力推进信访举报工作提速、提效、提质。2024年以来,全市检控类信访件和初信信访件分别同比下降5.2%和8.3%,重复访、越级访态势得到有力化解。
聚焦高效性,畅通举报渠道。抓好平台推广应用。根据省市纪委工作安排,加快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处置子平台建设,严格执行平台使用的管理规定,精准录入检举控告等各类信访件相关信息,实现平台有序、高效、安全运行,受理办理工作全流程闭环管理,信息化办信能力进一步提升。
开展一线接访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接访工作,成立覆盖委机关、派驻机构、镇(办)60余名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信息员队伍,通过领导约访、包片走访、带信下访等方式,主动走到田间地头、百姓身边,收集群众身边尤其是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15件,打通了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聚焦规范性,提高办理质效。规范信访办理流程。完善《彬州市纪委监委信访举报信件管理办法》《信访举报工作流程图》,健全来访接待和信件管理等制度,细化24个办理环节,形成了完整的信访处置闭环链条。针对不同举报渠道,按类别建立台账,明确标注来信来访时间、受理时间、转办时间和承办部门,全程跟踪管理。
加强问题线索研判分流。对照违反“六大纪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准研判问题线索归属,认真做好问题线索流转。对外建立与市纪委监委、巡察和其他受理部门的线索移送和反馈机制,对内密切与案管室进行工作衔接,实现统一归口管理。对本级初次受理的检举控告,根据案件性质和协作区辖区分配,由相应监督检查室进行受理处置;对重复检举控告,由原监督检查室继续受理处置,特殊情况下由新的监督检查室受理处置。
稳慎对待实名举报。出台《实名信访举报人联系核实制度》,由信访室在收到实名举报件后,对检举人真实性情况进行核实记录,防止诬告陷害行为发生。对已经受理的实名举报要求调查组在案件结案后15个工作日内对实名举报人进行答复。今年以来,共对实名举报人进行答复16次。
聚焦精准性,压实督办职责。为确保做到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该市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践,将五类转办交办的检举控告类信访件列入督查督办范围:一是署实名举报的信访举报件;二是社会关注度较高、需要及时处理的信访举报件;三是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信访举报件,特别是无客观原因超过报结时限的信访举报件;四是办结后,群众仍重复信访的信访举报件;五是因缠访、闹访等非正常上访和越级访、集体访及突发性群体事件转办的信访举报件。
通过配套完善信访举报件管理台账,利用定期通报和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掌握和动态跟踪,确保信访举报转办件调查处置工作严格高效开展。每季度定期与各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乡镇(街)纪(工)委对账一次,并通过电话督查、发函督查、会议督查、约谈督查等方式强化不定期督查,对承办单位久拖不办,或对重要信访举报件处理不当导致越级访、集体访、非正常上访的,由市纪委监委负责领导约谈承办部门负责领导。今年以来,共开展信访举报件督促办理8件。(彬州市纪委监委 白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