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谈话真是一场‘及时雨’,精准指出了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让我深刻认识到凭老经验办事、放松政策业务学习的危害,我从心底里感谢组织的帮助,今后一定严格落实制度规定,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不久前,彬州市一干部因履职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后作出深刻检讨。这是彬州市纪委监委抓早抓小“治未病”,坚持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一次实践。
近年来,该市纪委监委突出监督第一职责,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严格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方针,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聚焦乡村振兴、营商环境等关键领域和婚丧嫁娶、干部任前等关键节点,以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介入、早教育、早纠正。针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灵活运用谈话、函询、约谈、提醒等方式,及时提醒党员干部自警自律、担当作为,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员干部尽量少犯事、不出事、干成事。
为保证“第一种形态”取得预期效果,该市纪委监委根据信访举报、日常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审查调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不同情形,因人而异制定谈话方案和谈话提纲,明确谁来谈、谈什么、怎么谈,侧重从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整改落实等方面谈,切实做到“对症下药”。
截至目前,彬州市纪委监委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党员干部52人次,“回头看”3轮次,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7个,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得到及时指出和纠正,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彬州市纪委监委常雪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