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彬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彬州市纪委监委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治未病”

来源: 咸阳廉政网 责任编辑:彬州市网站管理员 时间:2024-09-04 11:40 点击数 :

“这次谈话是一场‘及时雨’,更是一针‘警醒剂’,我一定深刻反思、引以为戒、积极改正,绝不再犯类似错误......”近日,彬州市某街道办干部因在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中擅自脱岗,被该街道纪工委谈话提醒,受教育干部当场表态。

近年来,彬州市纪委监委突出抓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坚持关口前移、提醒在前、教育在前、帮助在前,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戳痛处、早谈要害,帮助党员干部检身正己、校准偏差,防止“小病”变“重疾”。

该市纪委监委持续在监督上发力,综合运用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纪律审查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多视角的“廉政体检”。对发现的党员干部轻微问题线索或苗头性问题,灵活采取听、看、问、访等形式,因人而异制定个性化谈话方案和谈话提纲,做到带着问题来、围绕问题谈、针对问题改。为防止“第一种形态”一谈了之、一函了之,建立“第一种形态”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台账,由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采取抽查、回访等方式对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防止“谈话热、整改冷”,推动“第一种形态”落实见效。

同时,为确保“第一种形态”用到“点”上、戳到“痛”处,该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党委(党组)近距离监督优势,将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纳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作为全面从严治党考核评价重要依据,推动各级党组织压实主体责任,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治初病,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创造良好氛围。

除了早提醒,该市纪委监委还强化“治未病”思维,坚持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落实、干部岗位调整等环节,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提醒、廉政谈话,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定期通报典型案例和“四风”问题,利用“清廉彬州”微信公众号传播廉洁声音,时刻提醒党员干部知底线、守红线。

2023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共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15人次,市纪委书记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谈话提醒29人次,实现了“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下一步,该市纪委监委将持续在精细化、规范化上下功夫,加大“把脉问诊”力度,精准灵活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彬州市纪委监委  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