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彬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彬州市纪委监委巧用谈话提醒 提升监督质效

来源: 咸阳市廉政网 责任编辑:彬州市网站管理员 时间:2024-07-17 15:36 点击数 :

“今天的谈话让我感受到了组织的信任与厚望,也请组织放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牢记教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强化履职担当...”近日,彬州市纪委监委对该市龙高镇负责公益性岗位的干部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及时纠偏、防微杜渐。这是彬州市纪委监委坚持用好“第一种形态”,推动提升监督质效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彬州市纪委监委注重“治未病”,把用好“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信访举报、专项巡察、审查调查等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措施,及时提醒党员干部自警自律、担当作为,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使用第一种形态处理相关人员30余人,其中通过谈话提醒帮助其及时纠错10余人。

“我们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对处于违纪边缘的党员干部及时扯袖子、敲警钟,让他们知纪明纪、认识错误,督促他们自觉纠正违规违纪行为。”彬州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表示。

为避免出现“谈话热、整改冷”的现象,确保谈话实效在干部的具体工作中看得见、摸得着,彬州市纪委监委坚持做好谈话提醒“后半篇文章”,及时总结问题、找准对策、精准处理,进一步注重跟踪监督管理,采取回访、跟踪问效等方式,对被谈话提醒对象进行明察暗访,督促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警醒意识和责任意识,对整改不明显的,加大批评教育力度,打消其侥幸心理。

此外,为避免提醒谈话流于形式,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在运用提醒谈话指出问题的同时,还深入分析导致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明确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为相关人员解决问题提供参考意见建议,确保提醒谈话在强监督中见实效。

“宁可伤‘面子’,不能伤‘里子’。惩戒党员干部不是目的,挽救党员干部才是目的。”彬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谈话提醒,充分发挥了从‘事后处置问责’到‘事前提醒教育’的转变,让党员干部既体会到纪法的约束和刚性、又体会到组织的关心厚爱。(彬州市纪委监委 齐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