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彬州市纪委监委将安全放在审查调查工作首位,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不依纪依法就是违纪违法”的工作理念,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做到零容忍、严追究、守底线,持续实现办案“双安全”“零事故”。
坚持案前教育,压实责任。市纪委监委通过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会等方式,传达上级纪委监委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学习办案安全事故方面的典型案例,同时对执纪审查的措施使用、“走读式”谈话安全、审查调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业务培训。在案件办理前,由案件分管领导或案件负责人牵头,进一步明确办案人员的职责分工、纪律要求,教育引导办案人员切实增强办案安全意识。
坚持案中监督,文明办案。严格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要求,将办案安全工作转化为办案习惯,从严从紧落实重点环节安全,防范为先,全程把控,在谈话前全面了解被谈话人的基本情况,做到应知尽知,谈话中冷静观察、及时疏导,谈话后妥善交接,适度回访。严格把控谈话场所和谈话时间,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加强执纪审查调查谈话全程监督,不留安全“死角”。
坚持案后跟踪,堵塞漏洞。不断强化对办案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围绕办案程序、办案安全、办案纪律三个方面的要求进行跟踪检查,通过实时查看监控、随时抽查录音录像资料等形式,查找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堵塞安全漏洞,并经常性、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和督查整改。同时,加强对各镇(街道)纪(工)委审查调查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当面反馈,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
今年1-10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14件,立案146件,党纪政务处分137人,未发生一起办案安全事故,无一例办案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切实做到了审查调查“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