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彬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彬州市纪委监委“三强化三筑牢”严把“走读式”谈话“安全关”

来源: 责任编辑:彬州市网站管理员 时间:2023-05-06 15:22 点击数 :

彬州市纪委监委坚持把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的理念,严格办案程序,严明办案纪律,时刻紧绷办案“安全弦”,夯实举措,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零事故”。

强化思想教育,筑牢安全意识。坚持查办案件安全教育常态化,积极开展“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培训,通过全员培训、室地协作、以案代训等方式,集中学习或个人自学《关于进一步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意见》等制度文件,提升对执纪审查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让每一次谈话都更有底气。在纪检监察工作会上逢会必讲办案安全问题,将安全文明办案要求贯穿于审查调查全过程。同时,通过自查自纠、梳理风险点,建立安全台账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安全底线意识,使审查调查人员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入脑,履行程序入位,安全保障入行。

强化制度规范,筑牢安全堤坝。坚决贯彻学习省市关于“走读式”谈话安全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落实《彬州市留置场所管理办法》《彬州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制暂行规定》《彬州市纪检监察机关“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暂行规定》等制度要求,牢牢坚守住安全谈话这一防线,注重谈话前全面摸底了解、保障对象饮食和休息、提供医疗保障;谈话中做好安全预案、安全检查、全程管控、做实对象思想工作;谈话后对谈话人进行心理疏导、履行“手递手”交接、跟踪回访。对谈话前、谈话中、谈话后三个环节分段规范、整体严控,坚决做到无安全事件、无安全事故,把安全贯穿于案件查办全过程。

强化监督检查,筑牢纪律防线。明确主要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要责任人履行执纪审查和安全查案双重职责,对安全工作全程负责;“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谁谈话、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主谈话人为安全第一责任,负责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走读式”谈话安全责任制。加强“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日常监督,由案管室会同干部监督室,通过随机抽查、调看录像、查阅谈话笔录、回访谈话对象等方式,对谈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谈话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并排除,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1至3月份全市立案16件16人,结案44件,党纪政务处分43人,以强有力的举措确保“走读式”谈话安全“零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