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州市纪委监委始终将“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咸纪委监委关于“走读式”谈话安全的安排部署,通过三项措施织密“走读式”谈话安全网,确保审查调查“零事故”、走读式谈话“零事件”。
严格按照程序谈话。为确保谈话安全,每一次谈话都严格按照相关审批程序,逐级审批,层层关注。谈话前制定谈话方案、安全预案,确保一人一方案、一人一预案,提前完成安全风险评估表(务必做到应知尽知)、谈话对象身体检查情况登记表,排查谈话室安全隐患。谈话中如实记录谈话内容,重要谈话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刻录光盘,确保事实清楚、证据有效。谈话结束被谈话人签字、捺指印,完成陪送交接单,保存谈话资料,并适时做好安全回访工作。
统计分析谈话情况。准确把握“走读式”谈话的适用范围,严格按照咸阳市纪委监委关于规范报送“走读式”谈话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坚持每周三向咸阳市纪委监委报送委机关“走读式”谈话周报表,对谈话对象按照职级进行分类统计并分析,2022年共上报43次,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给各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下发《关于报送“走读式”谈话有关情况的通知》坚持每周、每月统计并掌握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室的规范使用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时限。
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全市谈话场所管理,统一制定下发《彬州市纪检监察机关“走读式”谈话工作规程》《彬州市纪委监委谈话室使用管理办法》等4部规范性文件。全年对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谈话室的规范使用和日常管理不定期检4次,检查内容涉及谈话室设备配备情况、设备操作使用情况、谈话资料、审批手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方面,确保全市谈话安全可控。
2022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室共使用446人次,党委书记谈话16人次,纪委书记谈话103人次,班子成员谈话35人次,处置性谈话74人次,核查(调查)谈话346人次,从未发生一起谈话安全事故,有力保障了审查调查工作安全。
(彬州市纪委监委 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