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彬州市纪委监委深入研究《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省委《实施意见》、咸阳市委《具体措施》,彬州市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任务清单》,充分结合各监督单位实际,不断挖掘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新方法、新举措,在实践中完善、在摸索中创新,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科学的工作方法。
明确权责清单,让权力运行“进笼”“上锁”
2022年8月,为规范全市各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权力运行,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彬州市纪委监委制定和完善各单位的“一把手”权力清单、“一把手”责任清单、“三重一大”事项清单以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保证领导干部各种权力的运行、各项责任的履行、各类事项的决策均有所依据和遵循。督促各监督单位重新梳理各项工作业务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保证每项廉政风险点均有领导班子中的分管领导认领,分别为各监督单位制作纪检监察组监督手册,让“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抓业务的同时,不忘廉政风险的防范。要求各监督单位每年上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每年上报一次各监督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述责述廉报告。对于各单位提交的资料,细致分析并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回访,确保报告的权威准确。从2022开始,各单位“一把手”开展年度集中述责述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现场作点评、提要求,让各单位“一把手”从内心深处认识到履职尽责的重要性和廉洁从政的必要性。通过多措并举,真正让各监督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权力关进“笼子”里,上好“安全锁”,从制度上规范领导干部的言与行。
强化日常监督,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
彬州市纪委监委成立三个协作区,每月对全市各单位进行重要工作开展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各单位承担的重要工作进行督促督办,对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发函进行反馈,并纳入下一月“回头看”,对未整改完成的单位发督办函或约谈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直面问题错误,让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彬州市纪委监委在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进行日常监督过程中一直本着“绝不能用信任代替监督”“绝不能用情面放弃批评”的原则,对于发现的各类苗头性、倾向性和已经构成违纪违规的行为,做到立即指出纠正,并会同监督单位和个别领导干部共同挖掘错误产生的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整改彻底。比如某监督单位重大资金使用不上会、重要人事任免的会议不邀请纪检监察组列席的问题;某监督单位对工作服务对象底数不清、不认真及时梳理的问题;某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开展中心组学习过程中态度不认真、流于形式的问题……彬州市纪委监委均能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约谈相关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指出错误所在,并要求相关领导深刻反省自身问题,形成表态材料,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是一个地区或领域政治生态的“风向标”,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也是一个行业或单位行稳致远的“压舱石”。2022年以来,在彬州市纪委监委和各监督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所有监督单位的“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均能够在各自岗位上做到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恪尽职守、严于律己,“一把手”带领班子成员同向发力配合默契,群众口碑好,工作成绩佳。彬州市纪委监委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和纪律保障。
(彬州市纪委监委 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