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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出租土地被污染,责任到底在谁?

来源: 彬州市纪委 责任编辑:彬州市网站管理员 时间:2022-12-12 11:03 点击数 :

“我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监管缺失,导致村组周围土地被污染,给村民日常生活以及街道办环境保护等方面造成困扰,是我对不起组织和村民对我的信任”。咸阳市彬州市豳风街道原水帘村党支部书记杨某某在谈话时忏悔道。

此前,彬州市纪委监委针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紧盯生态环境问题、风险隐患排查等关键问题强化监督。及时发现豳风街道某某公司大量煤矸石常年堆积,污染了周围环境等问题,并交办豳风街道纪工委进行初核审查。

“村民出租自己的土地,当时给我们打了招呼,但出租的是村民自己的土地,村两委不好插手,也不属于我们的工作范围。”杨某面对检查组的提问肯定地回答。

了解相关情况后,检查组又找到街道办农业负责人张某。“农村村民的土地当然也属于村组的财产,村两委有责任和义务在村民流转林地、农用地时进行调查核实,进一步保证土地的有效利用和正确使用,坚决不能用于他途。”负责人张某向检查组说道。

“村民出租土地给某某公司,村民的土地不属于你们村组的财产吗?据相关法律规定,林地、农用地流转后不能改变其性质,用于其他用途,村两委有负责审核把关的责任,当时村民出租土地时,你进行审核监督了吗?”面对检查组摆出的证据,杨某低下了头说道。“我们村两委当时只了解到要签合同,没有按要求审查并实地复核,工作流于形式,失职失责了……”

经审查核实,2008年至2020年,豳风街道水帘村部分村民出租土地给某某公司,杨某作为原水帘村党支部书记,工作履职不到位,未能贯彻落实土地监管相关要求,导致出租土地煤矸石常年大量堆积,污染了周围环境。最终,杨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水帘村主任何某也受到相应处理。

案件查处后,豳风街道纪工委举一反三,持续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在辖区范围内对2008年以来所有出租土地污染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共发现问题线索3件,立案5人,进一步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落地生根,让天更蓝、山更青、水更绿,建设新时代的豳风“富春山居图”。

(供稿人:豳风街道纪工委 雷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