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彬州市纪委监委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赋权、限权、行权,坚持念好“学、立、行、守”四字诀,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以“学”为前提,提升干部素养。始终将政治建设贯穿始终,不断筑牢纪检监察干部的理想信念。坚持市纪委常委会会前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干部夜校等,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精神等。坚持双周夜校学习,对党章、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深入学习,分章节、逐篇学、现场教,逐步形成“提问+学习+讲授+研讨”的学习模式。选派派驻派出机构干部到纪检监察室、审理室跟班锻炼,全程参与案件查办和专项工作,在实战中提升技能、积累经验。先后选派32人次到上级纪委监委跟班学习,抽调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50余人次到市纪委监委进行以案代训。
以“立”为主线,狠抓制度规范。印发《彬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室(部)务会会议制度》《彬州市科级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彬州市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办法(试行)》《2022年干部监督工作要点》《“室组地”联动监督、联合办案工作方案》《中共彬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关于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暂行规定》等二十多项措施制度,涵盖行为规范、日常监督、执纪执法、安全保障等方面,以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范为主、其他配套制度为辅,为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夯实制度基础。
以“行”为支撑,树牢纪法意识。认真履行党章党规、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把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严格措施使用,规范、全面收集证据,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严格落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方针,扎实开展案件审理、申诉复查,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2022年1至10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516人次,第一种形态367人次,第二种形态137人次,第三种形态8人次,第四种形态4人次。
以“守”为关键,强化自我监督。深入开展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案件质量评查和审查调查安全检查,实现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派出机构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尹彦平带队赴10个镇(街道)纪(工)委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调研,班子其他成员带队开展监督检查12次。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权王军、米育忠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通过以案说法、以案说纪、以案说德,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从严从实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6名干部因工作不按要求请示汇报擅自做主、违反驻村工作纪律、不细心造成失误等,责令在干部夜校上作出深刻检查。查处了新民镇纪委、太峪镇纪委有关问题线索,有效引导教育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加强自我约束,形成思想自觉,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
(彬州市纪委 池龙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