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州市纪委监委切实扛起监督首责,通过“三强化”不断提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精度和强度,推动“关键少数”层层严格自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强化责任履行,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市委常委会及时传达学习《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关于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督促全市“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强化学习、提升思想认识,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方针政策。协助市委从日常监督抓起,推动各责任主体知责明责、履责尽责,确保中央和省、咸、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今年9月,市委书记与市委常委班子成员、镇(街道)党(工)委“一把手”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接受同级监督、个人遵规守纪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深入交流,面对面理思路,手把手教方法,一对一提要求,实打实解难题,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夯实责任担当,改进工作方法,切实推进“一把手”监督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强化精准监督,规范“关键少数”权力运行。督促提醒同级党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重要事项报备制度,重点对理论学习、因公因私外出、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个人有关事项、接待群众来访以及述责述廉情况、婚丧嫁娶等有关事项进行报备。2022年,市级领导向同级纪委报备47人/次。严格落实纪委副书记列席党委常委会议和纪委常委列席同级党委班子成员分管部门民主生活会要求。今年以来,市纪委副书记列席市委常委会15次。严格落实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制度,“量体裁衣”做好监督谈话,持续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强化查处问责,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责任。将有关市级领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落实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情况列入政治监督事项,组织对5名市级领导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彬州市纪委监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政治监督事项23项,发现问题177个,发出交办函、督办函、纪律检查建议书6份,运用“四种形态”处置39人。对近50名新任职“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引导“关键少数”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