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彬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彬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助力生态环境保护

来源: 彬州市纪委 责任编辑:彬州市网站管理员 时间:2022-10-27 08:56 点击数 :

近年来,彬州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首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实际行动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提高政治站位,提升监督能力。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与秦岭生态治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作为首要任务,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通报精神,《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等环保领域典型案件,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策执行能力和水平。立足“监督再监督、检查再检查”的职责定位,通过参加民主生活会、专项检查等方式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2019年以来,市纪委监委监督指导各镇(街道)和市林业局、治污降霾办、环保局等职能部门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3次。

前移监督关口,强化监督质效。把监督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聚焦环保、林业、自然资源等职能部门整改措施落实、日常管理规范、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等方面,开展过程与结果全程监督,确保生态环境领域监督治理全面巩固提升,后续问题整改监管到位。着力构建机关牵头抓总、成员单位调度指导、派驻机构监督督促、镇(街道)和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针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督查组现场交办,现场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在反馈至责任单位的同时,同步移交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责任单位建立问题台账和责任清单,认真分析研判、找准问题症结,拿出破解问题的实招、硬招,扎实推动整改。2019年以来,彬州市纪委先后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7次,发现问题30个,现场督改26个。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线索排查。牢记生态环保底线,及时发现和纠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政治偏差,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线索,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交办、转办,坚持市纪委主要领导一线督战,纪委各常委日常督办包抓联系单位,各纪检监察室到包联单位实地督办,对违纪违法问题,坚持“一案四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管责任,还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者责任,坚决查处损坏生态环境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9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共处置生态环境领域问题线索94件,党政纪处分31人,组织处理111人。

(彬州市纪委监委 郭文华)